新一代票据系统于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让我们共同探讨其上线后电票编码规则的新变化。
一、票据号码首位数字调整
在原先的ECDS系统中,票据号码的首位数字区分了银票和商票,分别以1和2开头;而在新一代票据系统中,规则发生了变更。
金融机构签发的票据中,银票以5开头,商票则以6开头;而对于供应链票据,银票是8开头,商票是7开头。
二、票据(包)与子票区间设定
在新系统中,票据(包)金额与子票区间相互对应。若金额为“0”,则意味着该票据不可拆分;若是一个具体的数字区间,例如1-1,000,000,则表示该票据包的总金额为10,000.00元。
三、票据状态表述更为直观
新系统通过结合【票据状态】和【票据流通标志】来更清晰地展示票据的当前状态。
四、票据附加信息得以丰富
新系统特别增加了票据附加信息,作为票据正面的补充,包括票据相关信息、票据行为人详细信息以及票据保证增信信息等,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票据的流通性。
新票据样式示例:
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的通知,旧系统将于2024年1月28日停止运行,届时未结清的票据将通过新系统进行处理。自2023年7月1日起,企业如需使用期限为6个月的票据进行支付结算,必须通过新系统完成所有票据业务。
建议需要使用票据的企业尽快升级至新一代票据系统。由于各银行申请办理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先与对公账户的开户银行联系,了解并办理票据系统升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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