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Ⅲ排放标准柴油 货车拟限制通行

南方日报讯 (记者/蒋欣陈)7月4日,记者从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珠海市将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措施,目前,《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正在珠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4年)》统计分析,一辆国Ⅲ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尾气排放量是一辆达标汽油车排放量的30倍。PM2.5源解析数据表明,机动车尾气对PM2.5年均贡献率在30%左右,成为重要的大气污染源之一,对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限制通行对象、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范围、相关车辆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规定、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查询方法、违反限行规定的处罚、施行时间。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外市籍),是指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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