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公布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该解析详尽地探讨了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以及结构等多个领域的消防设计问题。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介绍解析中的第一章第7节内容。
针对机械车位和充电桩车位是否可以共存,以及地下车库中机械车位如何设置为充电车位的问题,解析给出了明确的解答。
当机械车位和充电桩车位位于不同的防火分区时,它们是可以共存的,且各自防火分区的设计可依据各自的标准进行。
若机械车位和充电桩车位位于同一防火分区并需共存,则需满足以下条件:机械车位不得同时作为充电车位使用;防火分区的面积计算应以充电车位为准;充电车位及机械车位(无人员停留)均需满足各自防火单元的防火分隔要求。
此外,关于充电车位与普通非充电车位是否可以设置在同一防火单元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防火单元的设置需遵循《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 的相关要求,且每个防火单元内的停车数量应包含充电车位及非充电车位。
最后,关于按照广东省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 第4.9.4 条划分车库的防火单元时,采用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分隔时,是否还需设置人员疏散的防火门的问题,解析指出规范中并未要求充电车位设置防爆挡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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