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配备灭火器的相关要求如下:首先,所有运营车辆,无论大小,均需配备灭火器。具体而言,座位数在11座以下的车辆应至少配备一个重量在4公斤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而座位数超过11座的车辆,则需要配备至少两个同样重量的灭火器。驾驶员必须熟知灭火器的性能与使用方法,以应对紧急情况。
其次,汽车还应配备符合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以应对突发状况。特别地,中型及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了灭火器外,还需配备其他消防器材,并确保这些器材在有效期内。灭火器在车身的安装应牢固,同时便于取用。
此外,虽然新交通规则对私家车没有硬性规定必须配备灭火器,但出于安全考虑,仍建议车主在车上配备。对于普通车辆,推荐使用1公斤的干粉灭火器或1升的水基灭火器,它们不仅便于携带和安装,而且干粉灭火器还具有灭火速度快、成本较低的优点。不过,干粉灭火器也存在一定的污染性和腐蚀性,使用时需注意。
最后,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中小型及以上的载客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在有效期内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且这些设备在车体上的安装应牢固并方便使用。违反此规定者,将会受到警告或20至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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