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高速收费并将费用计入燃油费的方案,确实涉及多重复杂因素,需要从政策逻辑、现实挑战、替代路径等维度深入分析。以下结合你提到的要点,进一步展开探讨:
一、方案的核心逻辑与潜在优势
1. 简化收费流程,提升交通效率
取消收费站可减少车辆排队等待时间(据统计,国内单个收费站平均每车通行耗时约20-30秒,高峰期拥堵成本更高),尤其对高频通行车辆(如物流车、通勤车)效率提升显著,符合“降本增效”的交通管理目标。
2. 基于燃油消耗的“用路付费”逻辑
传统燃油车的燃油消耗与行驶里程正相关,将高速费用计入油价,本质是通过“用油多少”间接反映“用路多少”,符合“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且无需额外计量设备,征收成本较低。
3. 历史政策的借鉴意义
“摊丁入亩”的核心是将固定税赋与动态生产要素(土地)挂钩,类似地,将高速收费与燃油消费挂钩,可视为“将固定基础设施成本分摊到动态使用行为中”,在逻辑上具有政策延续性,便于公众理解。
二、现实挑战:从财政到公平的多重矛盾
(1)新能源车普及带来的收费公平性危机
- 燃油税基萎缩与用路权益不对等:2024年国内新能源车销量占比已超40%,若高速费用仅计入燃油费,新能源车用户将“免费”使用高速(仅需缴纳少量车牌通行费或不缴费),而燃油车用户承担全部成本,形成“燃油车补贴新能源车”的倒挂现象,违背公平原则。
- 替代收费机制的复杂性:若对新能源车单独征收“高速使用费”,需加装OBU设备或依赖ETC记账,不仅增加管理成本,还可能引发“重复收费”争议(如部分城市已对新能源车征收“道路通行费”)。
(2)财政可持续性的严峻考验
- 现有收费体系的资金缺口:2023年国内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约5000亿元,而养护、还贷等年度支出超8000亿元,缺口部分依赖财政补贴。若取消收费,燃油税需额外填补这一缺口,但燃油税收入受新能源车冲击逐年下降(2023年燃油税收入约1.2万亿元,若新能源车占比50%,预计2030年燃油税或降至8000亿元以下),难以覆盖缺口。
- 税收转移支付的效率问题:若通过一般财政预算补贴高速,本质是将“用路者付费”转化为“全民纳税负担”,可能导致资源配置扭曲(如不常跑高速的低收入群体间接承担成本),也不符合基础设施“使用者付费”的国际惯例(如美国、日本均通过燃油税或专项收费覆盖高速成本)。
(3)用路成本与行驶行为的错配
- 高频与低频用户的利益失衡:假设高速费用平摊到油价中(如每升油增加1元),年均行驶1万公里的车主(油耗约800升)需多支付800元,而年均行驶3万公里的车主多支付2400元,后者实际使用高速的频率可能更高,成本分摊看似合理;但如果低频用户(如年均仅跑1次高速)也需承担油价上涨成本,就会出现“少用多付”的不公平。
- 重型车与小型车的成本转嫁:重型货车油耗高,但高速使用强度更大(物流运输依赖高速),理论上应承担更多成本;但小型车油耗低,若按统一油价分摊,可能导致重型车实际付费不足(需额外征收“吨位费”),而小型车付费偏高。
(4)交通管理目标的冲突
- 拥堵调控功能的丧失:收费站的“价格杠杆”可用于调节高峰流量(如部分地区实施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若取消收费,高速使用成本下降,可能吸引更多车辆涌入,加剧拥堵(如北京、上海取消部分高速收费后,部分路段拥堵指数上升15%-20%)。
-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协调:新能源车推广依赖“使用成本低”的优势,若对其征收高速费,可能削弱购买意愿;但若不征收,又会加剧财政与公平矛盾,政策需在“产业扶持”与“公共资源公平分配”间权衡。
三、国际经验与可能的替代方案
(1)国际收费模式的多元化参考
- 美国:燃油税为主,部分州收费公路补充
联邦燃油税(18.4美分/加仑)和州燃油税(平均29美分/加仑)覆盖约60%高速成本,剩余依赖专项债券或收费公路(如加州91号公路),新能源车需缴纳额外的“道路使用费”(按里程计费,约2.5美分/公里)。
- 德国:重型车按轴重收费,小车燃油税覆盖
3.5吨以上货车需安装车载设备按行驶里程收费(约0.15-0.2欧元/公里),小车通过燃油税(约0.7欧元/升)承担高速成本,新能源车需购买“电子 vignette”(类似通行票,按天数或季度收费)。
- 新加坡:动态拥堵收费+电子道路收费
核心区域高速采用ERP系统(电子道路收费),根据时段、车型实时调整费用(高峰时段最高约5新加坡元/次),燃油税与油价挂钩,新能源车需缴纳“清洁能源附加费”。
(2)国内可能的折中路径
- “燃油税+新能源车专项费”双轨制
维持燃油车“油费含高速费”的模式,对新能源车按里程征收“高速使用费”(可通过ETC或车载GPS计量),费用标准参考燃油车每公里油耗成本(如0.5元/公里),既避免燃油车补贴新能源车,又确保用路付费公平。
- “基础免费+高频收费”分级模式
对小型车每年提供一定里程的高速免费额度(如2000公里),超过部分按里程收费;重型车、物流车维持现行计重收费或按轴收费,平衡低频用户与高频用户的成本负担。
- “税收+专项债+市场化运营”多元融资
从燃油税中划出固定比例(如30%)用于高速养护,不足部分通过发行交通专项债、引入PPP模式(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建设运营)补充,减少对单一收费模式的依赖。
- 结合智能交通升级收费方式
推广“车路协同”技术,通过车载终端实时记录行驶里程、路段、车型,实现“无感收费”(类似深圳试点的“自由流收费”),摆脱对燃油税的依赖,精准匹配用路成本与付费标准。
四、政策落地的关键前提
1. 技术支撑:完善新能源车里程计量系统(如ETC+GPS融合技术),避免收费漏洞;
2. 法律修订:修订《公路法》,明确高速收费模式改革的法律依据,规范资金使用范围;
3. 公众沟通:通过听证会、成本公示等方式,说明收费逻辑与资金流向,提升政策接受度;
4. 分阶段试点:可先在新能源车渗透率高的地区(如海南、广东)试点“新能源车高速收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
五、结论:取消高速收费并非“非此即彼”,而是“系统重构”
单纯将高速费用计入燃油费,在新能源车快速普及的背景下,已难以兼顾财政可持续性与公平性。更合理的方向是:以“精准计量、用路付费”为原则,结合智能交通技术,构建“燃油税+新能源车专项费+动态拥堵收费”的多元体系,既延续“使用者付费”的逻辑,又适应能源转型与交通管理的新需求。这一过程需要政策制定者在短期财政压力、长期公平目标与技术可行性之间寻找动态平衡点,而非追求单一方案的“一刀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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