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本人针对长城汽车公司董事长魏建军先生的一条视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长城汽车老板魏建军,力挺胖东来!网友评价不都是正面!”不出所料,很快就被长城汽车公司投诉,要求平台删稿。不过,这次没有被他们的水军围攻。某大平台发过来的通知是这样的:
根据当事企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诉,您发布的文章「长城汽车老板魏建军,力挺胖东来!网友评价不都是正面!」中含有「涉嫌侵犯企业的权益」的内容,现已被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要求,知乎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有效通知后,有责任对侵权内容采取及时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向您转送投诉通知,具体规范请查看《知乎侵权举报规范》。
当事企业的投诉详情如下:投诉内容:投诉说明:首先,该用户忽视该事件引发的正面言论,刻意发布“蹭流量一流”“养一群天团,除了黑别的厂家,屁用没有”“只会搞噱头,拉踩”等具有明显侮辱、诽谤性质的表述,上述言论已经超出了正常舆论监督和评价的界限,极易导致公众对长城汽车产生负面评价,严重侵犯了长城汽车及其高管的名誉权。
其次,该用户引用“蓝山智驾吹上天,实际上量产款连掉头都做不到”等毫无事实依据的网络传闻,严重破坏了长城汽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干扰了消费者的购买选择,阻碍了长城汽车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再次,该用户发布“批评的声音,好像都是知道一些内幕啥的。不像是外行,只知道看热闹”“这篇文章如果能正常发布,很快就会被长城汽车的水军围攻,还会被长城汽车公司投诉”等言论塑造其身为“弱势群体”的立场,并暗示长城汽车通过不正当手段控制舆论,极易加剧公众与企业之间的对立情绪,严重破坏了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和谐关系,进而导致长城汽车社会评价降低。
最后,贵平台访问量巨大,针对前述负面内容的公开传播,极易引发评论区网友对长城汽车的不实评价,损害了长城汽车的合法权益,有违2025年中央网信办重点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包括发布干扰舆论、误导公众内容”等相关问题的工作要求。
(投诉内容和投诉说明非知乎官方提供,由投诉方填写。在您收到以上投诉详情后,应当遵守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恪守保密义务,不得公开发布或向他方泄露,否则权利人将可能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如对本次处置结果有异议,可向知乎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进行申诉。请通过填写申诉材料并发送至X邮箱,来信主题注明「侵权申诉」字样。知乎将向投诉人转送您提交的侵权申诉材料,包括您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证据,请您知悉。申诉材料模板请通过浏览器打开链接下载:XXX意见反馈"。
因为文章已经被该平台删除,作者只能保持沉默。
长城汽车公司还向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投诉,要求删除本人的同一篇文章。微信公众号的答复是:“经平台审核,根据本次投诉未能核实判断被投诉内容侵权,对本次投诉暂不予支持。”“经审核,该投诉不符合法定处理条件,不予支持。”
微信公众号已经多次这样拒绝这样的无理投诉。本人认为,微信公众号一向是铁骨铮铮,坚持正义和真理,从来也不向权势和资本妥协和低头。这样的平台,真的值得我们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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