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启动社会公示

2023年2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国务院批准。为更好推动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建设,示范区执委会与两区一县人民政府(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共同组织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形成规划草案,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详见↓
【公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启动社会公示-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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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本次反馈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邮件为准,截止日期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书面邮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请发送至472112761@qq.com,并在主题上注明“先行启动区总规意见反馈”。
书面邮件:请邮寄至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沙家埭路66号,邮政编码:201713),并在信封上注明“先行启动区总规意见反馈”。
本次规划公示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希望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庹先生,15900762705。
阅读原文
(来源:上海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上观号作者:上海规划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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