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小鹏汽车法务部发布声明,抖音账号“长沙小莫电车”因发布关于小鹏P7+采用软包电池包的不实信息并诋毁商品声誉,被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定侵害小鹏汽车名誉权。法院判决被告湖南岚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小鹏汽车书面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该案件缘起2024年11月小鹏P7+发布之际,“长沙小莫电车”在抖音发布视频称,小鹏P7+采用软包电池包。事实上,小鹏P7+搭载的是湖北亿纬动力的方形铝壳磷酸铁锂电池。软包电池以铝塑膜为外壳,质量轻、可弯曲,与小鹏P7+实际使用的电池类型截然不同。
法院判决要求,被告需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小鹏汽车书面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以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十日内支付5万元经济赔偿。
小鹏汽车法务部强调,公司坚决捍卫品牌和产品声誉,将持续打击不实信息与恶意抹黑行为。此次胜诉不仅维护了小鹏汽车的合法权益,也为行业及网络空间敲响警钟,彰显法律对企业声誉及市场秩序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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