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多项交通新规:多地禁摩,有效期3年

深圳交警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禁摩通告。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深圳交警发布了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新通告。

❒ 通告发布机构及日期

通告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生效日期自2023年1月1日。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2022年12月23日发布该通告。

❒ 具体区域禁行详情

深圳区域内,除特定道路外,福田等各区域全天禁止摩托车行驶。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等区内,除了107国道(从莞深交界处至新桥立交)和坪山大道(从惠深交界处至白石路)外,其他所有道路均禁止摩托车全天候行驶。

深圳市多项交通新规:多地禁摩,有效期3年-有驾

❒ 大鹏新区禁行详情

大鹏新区除指定道路外,其他道路同样全天禁摩。大鹏新区内,除了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和盐葵路外,其他道路同样禁止摩托车全天候通行。

❒ 不受限车辆种类

涉及公共设施抢修、警用、残疾人备案车辆以及特种行业车辆不受禁行限制。对于因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而使用的摩托车,以及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还有那些按规定注册登记并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车辆,不受上述禁行措施的限制。

深圳市多项交通新规:多地禁摩,有效期3年-有驾

❒ 违法处罚

违反通告的将依法进行处罚。任何违反本通告的行为,都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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