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推进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攻坚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如货车超载、电动自行车分心驾驶等。在整治过程中,部分驾驶电摩的人员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甚至导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1. 南宁电动自行车号牌总览
近期,随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不少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号牌产生了疑问。他们发现,日常中常见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颜色和字体大小各不相同,不禁好奇这些不同号牌的车辆在管理上究竟有何差异。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解读小蓝牌、小绿牌、大绿牌以及大蓝牌各自所代表的车型,为大家解答这一疑惑。
1.1. 小蓝牌解析
小蓝牌:市区通行无忧,合法合规骑行
2018年5月15日,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获得批准并发布,该标准自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之前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为了便于区分,新修订的标准通常被称为新国标,而被废止的标准则被称为旧国标。
根据新国标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整车质量限制在55公斤以内,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且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0瓦。此外,新国标还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配备脚踏骑行功能。
目前,南宁市注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均悬挂小蓝牌,即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这类电动自行车在南宁市区内行驶最为合规合法。
1.2. 小绿牌解析
小绿牌为旧国标车辆,这一类车辆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登记目录内。小绿牌为绿底白字白框线,其中“南宁”二字为白色字体。值得注意的是,南宁市在2019年6月15日后不再发放小绿牌。
南宁市依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小绿牌电动自行车实施号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为十年,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然而,在号牌有效期届满后,车辆并非绝对不能使用,政府会根据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延续使用。
1.3. 大绿牌解析
大绿牌,作为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临时号牌,实行过渡期管理。这类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既不符合新国标标准,也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登记目录之内,可视为南宁市第一代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产物。
2013年8月15日,南宁市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工作,大绿牌成为当时登记的唯一号牌样式。这种号牌以绿底白字白框线呈现,其中“南宁”二字以红色字体突出。然而,由于大绿牌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标准且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登记目录内,南宁市对其采用了过渡期管理策略,规定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满三年后,即2023年8月31日后,大绿牌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再上路行驶。
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驾驶和乘坐未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上大绿牌和小绿牌的车辆)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面临20元的罚款;而对于驾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上小蓝牌的车辆),则倡导佩戴安全头盔。
1.4. 大蓝牌解析
南宁市还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南宁,电动摩托车悬挂的是黄牌,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则悬挂的是“桂A”字头的蓝色号牌,即大蓝牌。
尽管电动轻便摩托车在外观上与普通电动自行车相似,但其技术参数和车身重量已超出电动自行车的范围。根据规定,轻便摩托车时速在20km至50km之间,整车质量超过40kg,属于摩托车类机动车,需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与小蓝牌电动自行车有明显区别。
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2019年3月31日后注册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本市专为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配备的专用摩托车外,一律禁止在南宁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行驶。这意味着,南宁市目前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措施,是参照轻便电动摩托车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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