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云南这两个基层法院收到了群众的感谢信……

日前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分别收到了来自群众的感谢信
感谢他们的暖心服务和高效执行
【我为群众办实事】云南这两个基层法院收到了群众的感谢信……-有驾
下面
一起了解下
感谢信背后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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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点赞五华区法院暖心导诉服务
近日,五华区法院立案庭收到了一位年过八旬老人亲笔写的感谢信。这封信的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导诉员热情周到服务的感谢,充分肯定了法院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怀。
【我为群众办实事】云南这两个基层法院收到了群众的感谢信……-有驾
据了解,这位老人因不熟悉立案诉讼流程及所需材料,于是来到五华区法院立案导诉台。见年迈的老人不知所措,导诉员立即上前询问其是否需要帮助。
经过一番沟通,导诉员了解到,老人以每月1000元的租金将家里一套闲置房屋租给了一个小伙子。小伙子刚开始按期支付房租,取得老人的信任后,便在未告知老人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屋以每月1500元左右的租金转租给他人,收取他人租金后却不给老人交租。
老人说,起初她觉得年轻人因为生活压力暂时交不上房租,可以暂缓缴纳,结果小伙子一拖就是半年之久。老人前去查看,才知房子早已经转租他人。小伙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托词自己出差在外,一直不肯交租,无奈之下,老人只能前来法院咨询诉讼事宜。
导诉员了解清楚情况后,先安抚了老人的情绪,并让其提供了小伙子的联系方式。鉴于拖欠房租金额不大,且诉讼需要提供各种书面材料,诉讼成本也较高,于是导诉员帮助老人联系了小伙子。在导诉员耐心地释法析理之后,小伙子表示一定在月底前交清房租,老人也表示同意。
老人就此事宜先后三次到法院咨询,导诉员对老人的疑惑一一进行解答。这三次耐心、细心、热心的服务,让老人备受感动,写下这封感谢信。
【我为群众办实事】云南这两个基层法院收到了群众的感谢信……-有驾
导诉员作为法院和群众接触的桥梁,不仅是服务群众的“责任人”,更是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代言人”。老人的感谢信激励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人民、踏实为群众办实事的热情,导诉员们表示,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助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企业点赞景洪市法院高效执行工作
5月16日,西双版纳天城屋业有限公司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送至景洪市法院执行局,以此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和对法院高效执行的赞誉。
【我为群众办实事】云南这两个基层法院收到了群众的感谢信……-有驾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景洪市法院判决解除该公司与柏某某的租赁关系,并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由柏某某腾空其所租门面,交还该公司。判决生效后,柏某某拒不履行义务,该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景洪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进行调解,告知其搬离,责令其履行相应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不听劝解,拖延履行,既不交租金也不搬离。最终,执行法官拿出“拒执”利器强制腾房,依法将租赁房屋归还申请执行人。
该案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时28天,执行提速为企业减压解困。
【我为群众办实事】云南这两个基层法院收到了群众的感谢信……-有驾
近年来,景洪市法院执行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云南这两个基层法院收到了群众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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