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摩托车的双重困境:禁限与特权

◉ 摩托车在昆明的角色

摩托车,在中国社会的角色颇为复杂。尽管全国有200多个城市实施了禁限摩政策,但政府方面却也在不断采购摩托车,用以组建骑警和特警车队。 昆明便是这样一个特殊的城市,全城被划为禁摩区域,然而当地政府却斥巨资购入了1000多辆摩托车,成立了“春城骑警”。更为引人注目的是,这些摩托车并非仅限于警用,还有数千辆公务摩托车存在。这些摩托车虽无警用标识,不参与执法活动,却属于公车范畴,主要作为警察上下班的交通工具。这就是云南独特的云O黄牌特权摩托车现象。

昆明摩托车的双重困境:禁限与特权-有驾
昆明摩托车的双重困境:禁限与特权-有驾

◉ 特权摩托车的管理问题

谈及特权车,公众往往深感不满。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 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等行为受到了严格限制,然而,某些城市却将公务摩托车视为例外,认为其不属公车私用范畴。这些城市将公务摩托车直接分配给个人,供日常上下班使用。这些特权摩托车在道路上经常出现 不戴头盔、占用非机动车道甚至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违规行为,交管部门却无法对其进行查扣。相较之下,普通民众合法购买的摩托车,在缴纳了各项税费并合法上牌后,却常常因城市的禁行政策而面临尴尬。例如,在昆明这样的禁摩城市,虽然政府允许摩托车上牌落户,但全城禁行的规定使得摩托车车主在购买之日起就背上了“闯禁”的罪名,随时可能因交警的查缉而面临罚款。

◉ 昆明禁限摩政策分析

既然谈及了昆明市的禁限摩规定,我们便来详细了解一下。 2007年,昆明市颁布了一项政府规章——《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自2007年9月1日起,新注册的摩托车以及外辖区摩托车,都不得在二环路以内区域行驶,同时也不得在关上中心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等特定区域内行驶。到了2009年1月1日,这一限制进一步扩大,覆盖了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以及呈贡新区。简而言之, 昆明市几乎所有道路都对摩托车关闭了通行的大门

昆明摩托车的双重困境:禁限与特权-有驾

此外,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范围及立法程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昆明市的禁限摩规定已经实施了多年,但至今尚未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也未声明该规章继续有效。交管部门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沿用该过期失效的规章进行处罚,这无疑是对法律的漠视。

当笔者向交警执法法制处刘处长咨询时,得到的答复却是政府规章在没有新的法规出台前,依然有效。这种解释显然与我国法律精神相悖。既然交管部门依然认为该条款有效,那么对于因执行公务、运送生活必需品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车辆,是否经过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核准,并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呢?尤其是对于云O牌照摩托车的行驶时间和路线规定,恐怕连交管部门也难以给出明确答复了。

昆明摩托车的双重困境:禁限与特权-有驾

◉ 执法中的双重标准

昆明市在对待特权摩托车与普通摩托车的问题上,显然 存在双重标准。虽然2007年最后一批办理入城证的摩托车得以全城通行,但交管部门对于悬挂前后牌照的摩托车在一环外则采取放任态度,二环外更是对农民工驾驶的摩托车视而不见,唯独对2014年后注册的悬挂单号牌的摩托车进行处罚。这种选择性执法的现象,无疑引发了公众的质疑。

此外,昆明市在禁限行标志的设置上也存在明显不足。尽管货车、拖拉机、营运客车等在全市禁限行的主要路口均设置了明显的禁限标志,但摩托车却受到特殊对待。除了高架入口设有禁限标志外,其余路段均未设置相关标志。这种差异化的对待方式,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相悖。

昆明摩托车的双重困境:禁限与特权-有驾

◉ 改善现状的呼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呼吁昆明市政府能够正视特权车公车私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取缔。同时,我们也希望政府能够尊重普通市民的交通出行权利,确保执法公正、透明,让每一个市民都能自由选择交通出行工具,平等享有路权,公正执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理念。

昆明市正全力以赴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然而,倘若这座城市对民众的呼声置若罔闻,任由特权车与公车私用,那么这样的“文明”对于民众而言有何实质意义?难道政府真正期望的是摩托车被私家车和电动车所取代,而特权机关才享有使用摩托车的特权?对于这种扭曲的文明,我们宁愿摒弃!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