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院患者陪护管理 提升服务质量的提案》,其中提出了建立护工“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志愿者陪护新模式等建议。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479号(医疗卫生类135号)提案答复的函》,对此进行了回复。
2019年,国家卫健委联合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合法、规范用工,并要求按照《大纲》要求积极开展培训。目前各地政策不一,其中北京市培训的医疗护理员,经考核合格后可取得由培训机构颁发的《北京市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同时《通知》还明确,医疗机构可直接使用医疗护理员,也可与劳务派遣机构、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由其派遣医疗护理员并进行管理。
对于委员提出的探索网上自约陪护和志愿者陪护新模式的建议,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文明办主动作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开创了崭新局面,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不断高涨,从扶贫帮困、养老助残到文化文艺、教育科普、医疗急救等,服务领域越来越广泛,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喜人态势。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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