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无人驾驶航空器
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中非合作论坛成果落实协调人部长级会议”和“第四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
办法》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一、本通告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滑翔机、航空模型、穿越机、滑翔伞等。
二、2025年6月11日8时至6月15日18时,长沙国际会议中心、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及两地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核心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未按规定批准,严禁飞行闯入。
三、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0日
来源 | 治安管理支队
原标题:《关于加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来源:长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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