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5日,国家工信部公开征询意见,针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进行了发布。这项国标旨在确立低速四轮电动车的规范,包括其尺寸、动力特性、质量、电池技术及外观等方面,以期实现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有效管理和对交通秩序的维护,进而保障行车安全。
一、低速四轮电动车的定义及分类
低速四轮电动车作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一种,其座位数限制在4座及以下,且最高车速不得超过70km/h。
二、车辆尺寸及质量规范
在尺寸方面,该类电动车的长度不得超过3500mm,宽度不得超过1500mm,高度则不应超过1700mm。而在质量上,整车整备质量被限制在750kg以内。
三、动力性能标准
关于动力性能,标准规定电机峰值功率与整车整备质量之比的比功率值应保持在10kW/t至20kW/t的范围内。同时,车辆的最高车速应在40km/h至70km/h之间,且从静止加速至30km/h的时间不应超过10秒。
四、电池技术要求
在电池方面,按照GB/T18386.1测量工况法,该类电动车的续航里程应至少达到100km。
五、外观标识规定
外观方面,标准要求在车身两侧及后侧明显位置喷涂黄底黑边的椭圆形“微电”标志,并在车身后部喷涂或粘贴表示最大设计车速的红色数字圈。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关于低速四轮电动车的新规定属于推荐性标准,企业不强制执行,其具体实施时间也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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