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因地制宜布局运营
我国第一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是2006年由比亚迪公司在其深圳总部建设的,如图3-1所示。比亚迪公司之所以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与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前瞻眼光、坚定决心和铁一般的意志是分不开的。
图1 2006年比亚迪公司在深圳总部建设的第一个充电站(比亚迪公司供图)
2008年,为了服务奥运会,北京市在海淀区专门建设了一座为电动公交车充电的集中式充电站,可以为50辆公交车换下来的电池组充电。2009年,上海市建设了漕溪充电站,这是第一座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商业化运营充电站。
2009年1月,国家启动“十城千辆”试点示范工程,中央政府对参与试点示范的地方政府提出了建设充电桩的要求。在这一时期,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面向公交车、市政用车、出租车等公共领域用车需求,很少有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共充电桩非常有限。
2012年,国家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部署了未来充电桩建设。之后又陆续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5项国家标准等,对交流慢充、直流快充的充电形式予以规范,对车桩接口等在标准层面上进行了统一,这些措施的见效使得用户利用公共充电桩进行充电成为可能。
因势利导建设充电桩
随着新能源汽车从单纯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到逐渐进入家庭,在居民社区内建设充电桩的需求提上了议事日程。不过,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有些老旧小区连私人固定停车位都没有,建设充电桩根本无从谈起,有的社区停车场无法引入动力电源、电力增容困难,这些都是难以跨越的“拦路虎”。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社区物业公司缺乏积极性,干这种事不仅没有收益,反而要承担一系列安全风险,这样的“傻事”谁愿意干呢?直到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个人用户中大约只有30%的车主拥有私人充电桩。
我认为,要调动社区物业公司的积极性,首先要考虑让物业公司有明确收入,可以在现有的物业收费项目上增加充电基础设施的收费,使其成为合法的收费项目。对于物业公司自建自管充电桩,允许物业公司在居民用电价格的基础上适当加价,对加价率要确定最高限度。借助峰谷电价差,促使更多个人用户利用夜间谷电进行充电。更进一步地,还可以建设智能供配电系统,在社区内利用新能源汽车集中进行夜间充电,白天峰电时间放电,通过峰谷的电价差来获得收益,以此弥补建设和运营费用。
在工作地点建设充电桩,则是针对工薪阶层需求的另一个解决途径。车主上班期间,利用单位的充电桩为私家车充电,可行性更高。如何调动工作地点物业公司的积极性,同样是个重要问题。不过,只要提供应用服务的主体自身产生了主动性和积极性,办法总比困难多。对于一些具备开放条件的单位,还可以鼓励它们对外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
而在城市内的公共停车场和公路沿线建设公共充电桩,则主要是依靠地方政府。首先,要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对于今后要在城区建设多少充电桩和充换电站,及其区域分布、电力容量的扩充等情况,要做好统一规划,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充电桩建设要与停车场的建设和改造匹配。对具备条件的现有停车场进行改造,使其具有充电功能。对新建停车场则要进行一体化规划,不要留下“后遗症”。再次,地方政府应为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政府财政补助,使其在起步阶段顺利度过困难时期。最后,务必严格管理,要防止乱收费,特别要加强充电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截至2022年底,我国累计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共520万台,2022年一年的数量就比上一年增长了近一倍,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约180万台,私人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超过340万台,如图2所示。对应当时的131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车桩比约为2.5∶1。
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在充电桩密度最大的地区是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部一些省份的充电桩数量占全国的70%以上,这也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分布基本一致。
很多地方政府希望在“十四五”期间发展新能源汽车,吸引新能源汽车企业到当地投资,并且对准备进入的企业给予一系列优惠措施。不过,在我看来,如果当地新能源汽车市场没有启动,只是简单地引进投资,所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再返回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销售,这种不符合经济规律的做法很难成功。此外,企业也不会因为一个地方短期的优惠政策贸然开辟新的项目,投入巨资建设新工厂。
图2 2015-2022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
近年来,也有一些企业,本来就不是真心想投资搞新能源汽车,而是为了其他目的,拿新能源汽车项目说事,甚至有些项目本身就是精心布置的骗局。这样的项目不但不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还有可能因为“烂尾”而给地方政府留下难以收拾的烂摊子。地方政府务必吸取这方面的教训。
若下定决心发展新能源汽车,地方政府应该“先筑巢、后引凤”,通过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扩大当地市场,通过更换出租车、市政用车等,为企业产品进入当地新能源汽车市场培育和创造条件。这些都是经过十多年实践检验并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完全可以复制推广。
运营企业实践探索
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主体,既包括传统的供电企业,也包括新进入的企业。我国充电市场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截至2022年底,各类充电桩运营企业已达3000余家,其中公共桩保有量超过1万台的企业有17家,头部企业聚集效应明显。电动汽车充电量持续保持较快增长,2022年全年充电量超过4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过85%。
青岛特来电充电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是一家民营企业,我曾经去这家企业进行过调研。2014年,该公司成立伊始,就提出群管群控为主的技术路线,即在一个社区内建设分布式充电桩(如图3所示),对充电桩的运营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将其建设为一个小电网,可以实现车联网、能源网、数据网合一。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积少成多,增大话语权,实现对峰谷电的调控和利用,减少对电网的冲击。
图3 车主使用特来电充电桩给新能源汽车充电
这家公司根据社区用电的规律,削峰填谷,受到供电部门的欢迎,也从中取得了经营效益,不仅市场占有率和充电量不断实现突破,每天还产生丰富的充电数据信息。目前,这家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独角兽”企业,据其2019年年报,它当年已经跨过了盈亏平衡点。
星星充电是常州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帮)的品牌,也诞生于2014年,利用互联网模式发展出“星星充电模式”。这是一种利用众筹模式建设充电桩的探索:拥有5个以上停车位并且具有电源和电力容量的业主可以提出申请,经星星充电具体考察,由星星充电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具备建设条件的停车位,建设资金来自社会,信息公开,投资、运营、利润分配比例均提前设计好,参与者皆能获得明确的相应回报。图4展示了星星充电桩的实景。
图4 星星充电桩
这种模式一经推出,在常州就收到3000份申请,仅仅用了3个月时间,常州就建设了1180台充电桩。万帮是全国头部充电桩生产企业,该公司的总裁是做汽车销售起家的,她敏锐地捕捉到新能源汽车这一未来发展的方向,开辟了这一商业模式,具有首创意义。
当时有媒体披露常州市的一家民营企业采用众筹模式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看到报道后,我派相关司局的同志专门去常州考察了解其运营模式,在实地核实其做法后,我向分管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国务院领导同志做了专题汇报。他当即决定召开现场会,亲赴企业调研并在现场会上讲话,要求所有试点城市都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充沛资金建设充电设施,并且要求在早期新能源汽车较少的时候对充电设施运营给予财政补助。
乘各地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之机,万帮也开始从常州走向全国。截至2022年底,星星充电运营充电桩近34.3万台,市场占有率第二,如图5所示。
图5 截至2022年底我国公共充电桩运营商按桩数排行
一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都是推进充电桩建设的主要力量。该公司发挥中央企业示范带头和引领带动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国家电网公司以充换电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为着力点,建成“十纵十横两环”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全力服务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对于社会上建设充电桩的业务申请,国家电网公司提供了省时、省力、省钱的“三省”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契约式服务,限时办结。同时,该公司还建设充电桩平台,积极构建全国一张网,持续提升平台的开放性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充电桩运营企业互联互通,形成产业生态。国家电网公司不仅优化了城市充电桩的布局,还配合新能源汽车下乡,在农村地区建设充电桩,并且充分发挥技术、人才等优势,加快大功率充电、有序充电、车网互动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化推广,促进智慧能源与智能交通的融合发展。
2021年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陆续出台支持新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政策,如今,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建设充换电设施,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有市场,也更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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