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县内交通环境,全面提升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以下几个路段采取了禁停、禁行等相应措施,具体路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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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路段禁止停车 图
一、 中央大街与幸福路交叉口至东大桥道路两侧全线禁止停车;
二、 马鞍山东岔口至第二加油站道路两侧全线禁止停车。
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图
1、 中央大街与幸福路交叉口至振兴路( 工业园区路口);
2、 马鞍山东岔口至第二加油站;
3、 通达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至通达街与幸福路交叉口。
结合县内居民交通出行特点和各路段的实际路况,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以下路段设置了隔离带和自行车专属标识,方便自行车骑行者出行,并严禁任何社会车辆在该区域内停放,具体路段如下:
自行车专用车道 图
1.新华路与通航街交叉路口至新华路与通达街交叉路口;
2.中央大街与永发路交叉路口至中央大街与连丰路交叉路口;
3.利民街与连丰路交叉路口至利民街与人民路交叉路口。
记者:肖莹莹
统筹:武超
原标题:《【一图看懂】关于宝清县部分路段禁停、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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