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记者从广州交警处获悉,为让电动自行车“有路走”,广州交警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多次研究后,创新性开展了“机非共享车道”试点工作。截至2025年6月9日,全市已在40条路段开展“机非共享车道”试点工作,总长度达21.4公里。
在广泛收集民意基础上,经初步评估,“机非共享车道”在没有增加道路资源的情况下,起到了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盘活道路资源、压降机动车违停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等积极效果。经初步统计,非机动车在规定车道通行的比例提高了50%以上。
在试点过程中,部分市民反馈认为“机非共享车道”更易理解,能体现机非路权分配的实际意义。综合试点车道的实施效果和市民的意见,广州交警将试点车道定名为“机非共享车道”。后期,广州交警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机非共享车道”实施情况,持续优化车道设置,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广州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请根据道路实际标志标线指示通行,行经设有“机非共享车道”的路段,要在车道内行驶;途经公交车站时注意避让上下车的乘客,并遵守法规,文明骑行。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菲菲
通讯员 穗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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