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公安局代表队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知识竞赛中获佳绩

为深化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理解领会,进一步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级试点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8月11日,黑河市公安局代表队参加了由中共黑河市委政法委、黑河市法学会共同举办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知识竞赛。经过12支代表队的激烈角逐,我局代表队经过复赛成功进入决赛,荣获二等奖。
黑河市公安局代表队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知识竞赛中获佳绩-有驾
黑河市公安局代表队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知识竞赛中获佳绩-有驾
黑河市公安局代表队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知识竞赛中获佳绩-有驾
市公安局党委对此次竞赛高度重视,于7月18日组织开展了预赛活动,选拔国保支队民警王浩岩、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邱鹤成、铁路分局政工科民警张嘉宁组成黑河市公安局代表队,利用业余时间强化学习训练,积极备战竞赛。
在复赛中,我局代表队3名民警不畏强手,勇于拼搏,经过个人必答题、团体和议题、抢答题三个环节的激烈角逐,以小组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决赛。在决赛中,参赛民警反映敏捷,机警过人,凭借扎实的知识功底和稳定的临场发挥,在6支决赛代表队中荣获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通过此次竞赛,进一步展示了我市公安机关民警扎实的理论基础、浓厚的文化素养、良好的团队精神、顽强的拼搏意识和信念坚定、斗志昂扬,真抓实干、精雕细琢,勇于担当、争先创优的精神风貌。
原标题:《黑河市公安局代表队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知识竞赛中获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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