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跨境车险“等效先认”政策正式落地可澳门投保内地理赔

【环球网综合报道】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澳车北上”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澳车北上”政策于12月20日起正式施行。2023年1月1日0时起,成功预约后的澳门私家车即可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预计约8万名澳门私家车车主将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澳车北上“等效先认”,是指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且仅限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行驶的澳门机动车,向澳门保险公司投保责任范围、保险金额等均已覆盖内地交强险的保险单,视同已投保内地交强险。具体来说,跨境车主可以直接向澳门当地的保险公司申请,在其原来车险的基础上,附加投保一份《港珠澳大桥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不用再另行向内地保险机构投保内地交强险。

投保了“等效先认”保险的跨境车主,如遇交通事故,理赔处理流程与内地车辆基本一致,享受与内地保单同等服务。具体来说,在广东省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可直接联系“等效先认”承保公司在内地的合作保险机构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在澳门投保了保险,但是他的理赔是在内地,内地有一家合作机构。

据了解,为深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粤澳两地人员车辆往来便利化,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前期广东省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紧密协作,不断推进全面放开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政策,经粤澳两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制定了《广东省关于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粤澳两地政府签署《澳门机动车入出广东协议》,成功打通了“澳车北上”的牌证申领、保险购买、系统建设等关键环节。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澳门机动车只能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在广东省范围内行驶,车辆在广东行驶期间,不得超过牌证有效期,每次入境后连续停留不超过30天,每年累计停留不超过180天。

据介绍,跨境车险是澳门汽车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附加保险,适用于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广东省行驶的特定澳门机动车辆。

跨境车险类目中包括“强制性”与“选择性”两种:“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属于产品购买的基础项,责任限额20万元人民币,澳门机动车辆购买了该项产品方可在内地正常行驶;“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属于选择性增加项,在基础项上对保障限额与保障范围做相应扩展,车主可按自身需要选择是否购买。

在购买跨境车险前,澳门金融管理局提醒,车主首先需要确认其目前持有车险的所属公司具备经营跨境车险的承保资质,可先在“澳车北上”管理系统中做资格核实。而如若澳门机动车在内地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遵循内地交通事故处理要求,在执法人员的指示下处理,跨境车险承保公司也将提供相应的索赔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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