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21条新政

记者 赵清华
5月20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清春介绍了青岛市在博士后青年人才的引进、培养、保障等支持政策措施。
青岛市出台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21条新政-有驾
近日,青岛市出台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21条新政,聚焦青岛市24条重点产业链发展的人才需求,强化博士后平台建设,改善科研环境,保障生活水平,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
主要是六项资助:一是设站资助,对于设立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给予50万元资助,设立山东省、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给予20万元资助。每两年对博士后站、基地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优秀的另外给予30万元资助。二是科研资助,对招收1名及以上博士后的,给予站、基地最高5万元科研资助。三是项目资助,对博士后承担的创新项目,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评审优秀的标准提高到10万元。四是生活资助,对在站、基地博士后每月发放7000元的基本生活资助,对优秀博士后,根据类别再给予每月2000元、6000元的激励生活资助。五是聚青资助,对于出站(基地)在青就业创业的博士后,给予25万元聚青资助,对进入企业工作的,资助标准提高到40万元。六是创业资助,对在青岛通过创业将其相关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落地的博士后,连续三年每年按照其创办企业上年度地方综合贡献与本人在企业占股比例乘积的30%给予资助。这些政策措施将从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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