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中BL提单为什么要出分单?
通常有两种情况会出分单。一是LCL拼箱货,这种最常见,下面重点说;二是由货代负责目的港清关,这种情况通常是DDU、DDP等到门的货物。
出分单时,就会有相对应的主单。主单是船公司提单(MBL),分单是货代提单(HBL)。LCL拼箱货,都是一个主单对应多个分单;但是也有可能一个主单只对应一个分单,这时候出分单(货代单)的目的是为了目的港清关方便,也可能是出于其他目的,如保护商业秘密。
出分单时,一般都是由船公司签发主单给货代,再由货代签发分单分单给发货人。
有资格签发HBL的通常是具有无船承运人资格的货代公司(NVOCC),因此这种提单有时也叫无船承运人提单。由这种货代公司签发的LCL拼箱货提单都称为分单,俗称套单、小单。与分单对应的,就是由船公司签发的提单,即主单(masterB/L)
主单的发货人(Shipper)为起运港拼箱货代,收货人(Consignee)为起运港拼箱货代的目的港代理,收/发货人均为货代公司,而不是实际的买卖双方的收/发货人;船公司签发主单(MBL抬头为船公司),直接签发给货代(主单上的收/发货人均为货代公司名称),货代不会把主单出示给托运人或实际的收/发货人,而是由起运港拼箱货代转寄或传真给它的目的港代理。
然后货代公司再以自己的名义签发小单(HBL的抬头均为货代公司)给实际的收/发货人,收/发货人拿到的都是分单、小单。分单的发货人和收货人为实际货主,分单交给发货人,由发货人转寄或电传给目的港实际收货人。
货物到了目的港之后,目的港代理(即主单上的收货人)凭主单MBL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实际的收货人(即分单上的收货人)或其代理再凭分单HBL向目的港代理(主单上的收货人)办理提货手续。
看到这里,是不是依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出分单?
1)为什么海运拼箱必须出分单?因为船公司只接受整箱,只能以整箱的名义向船公司订舱和操作。因此拼箱货的货主不可能直接向船公司订舱,因为船公司不接受拼箱订舱方式。于是拼箱货代出现了,货主以拼箱(LCL-LCL)的方式向拼箱货代订舱,拼箱货代把不同货主的小批量货物集中起来,拼成一个整箱,然后由拼箱货代作为托运人(即发货人)以自己的名义向船公司订舱和操作。
到了目的港,也是以目的港代理(主单上的收货人)的名义以整箱的方式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然后由目的港代理进行拆箱和分货,各票小单货物的收货人(即实际收货人)跟目的港代理接洽、沟通,分别办理清关和提货手续。
2)为什么由货代负责目的港清关时通常也出分单?为了清关方便呀,或者其他目的如保护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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