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一条道路是否属于市政道路?

好久好久没有回答城管相关问题了,绝非题主说的“回答了几百个城管问题都腻了”,本人可是“市民骂我千百遍,我待市民如初恋”的人,怎么可能会腻呢?
今天回答的这个仍然不是城管的问题,但如题主所言,是“城管相关的问题”,借此机会再跟大家宣传一些常识性的内容,更正一点点大家错误的认识(包括本人曾经的错误认识,还有现在个人的片面认识)
一、错误认识部分
1、怎么知道这条道路是市政道路?
答:虽然城管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但如何确定一条道路是否属于市政道路这样的事还得问当地市公共事业管理局。
原因——城管局的全称叫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顾名思义,这个局的职能就是——综合行政执法,就是打包其他职能部门的执法权放到这个局,以达到精简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效率的目的。
知道了这点,我们不难推论出——这个局没有审批权,当然更没有规划设计的职责,这些最重要、最宝贵、最有威力的职能当然还保留在原部门,即住建、市公共事业管理等部门。
2、辅道是否是市政道路?
辅道有很多种,不同的辅道管理单位不同,大部分还是属于是公用事业管理局的职责,少部分由公路局负责。问题中的辅道显然是属于公园管辖范围。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继续追问,公园的上级部门是谁啊?
园林管理部门,所以,其实这个辅道的直接管理单位是公园管理处,上级管理部门是园林局。
3、小广场归不归市政管?
小广场也有很多种,不同类型的管理单位也截然不同。
有企业自己管的,比如室内的小广场,李嘉诚当年在北京包了几个街区搞的“新天地”,小广场宽广得像太空基地,但还是公司物业自己管的。
有企事业单位自己管的,比如火车站的站前广场,市政广场。
有城管管的的主要是无主广场。
那小广场归不归市政管呢?
不好说,详细区分得查阅规划设计图纸。一般来说,题目里的小广场显然是小区的公共场地,由物业管理。然而,由于是道路两旁,这个小区的小广场对市容市貌影响较大,应该会列入城管管理范围。
4、“我理解,市政道路归城管管理,其它道路的小贩,城管不管。”
抱歉,这个观点本人没有听说过。
城管城管,到底管什么?
各地市城管的职能差别非常大,但不管如何不同,主要任务就是三块——违建查处、市容管理、上级交办三大任务版块。
由于问题提的是市政,这里就简单(请留意这个前提)说不管的范围吧——河道、公园、景区、小区范围内等情况下不管。
这里说的“不管”,是指一般情况,在实际执行当中,城管往往配合管理,所以经常给人造成“城管什么都管”的错觉。比如图2的情况,即便是在小区范围内,但距离道路很近,出现乱摆乱卖的话必然影响市容市貌,引起投诉,所以城管肯定介入管理。
5、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小贩,你们去非市政路吧。
朝阳区派出所民警为什么不告诉吸毒者,你们去海淀区吧,那边管得宽松一点。
题主对公职人员的看法实在是无力吐槽啊,正如警察下班也有义务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一样,城管的职责是维护市容市貌干净、整洁、美观,不管小贩出现在哪里,我们都有管理和服务的义务。就像环卫扫大街一样,不是把自己责任区的垃圾扫到对面马路就算完成工作了。马路对面还有其他同仁呢,干嘛不团结一致把工作做好呢?
6、你们没有审批权,有堵有疏,有利于工作。
堵,堵的是违法违规行为。
疏,疏的是守法守序小贩。
城管局虽然没有审批权,但毕竟是执法部门,可以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疏导方案。比如最主要的手段——撤摊入市(和市场协调,请求设立爱心摊档,减少租金,申请政府补贴)
还有流动商户疏导区这种疏导方法——有什么好方法解决城市流动摊贩的问题?-百度有驾
7、全世界很多国家都有合法流动小贩存在(基本都在萎缩,当然也有非法),几乎没有别的国家存在城管(多用警察来管)
我们国家到处都有合法流动小贩的啊,北京天安门广场旁边就有放心早餐车。
新加坡的小贩中心模式是帮助小贩做大做强啊。
绝大部分城市化程度的国家都有行使城管职责的部门。这是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
8、各地的城市管理条例是有点小问题的。
不是小问题,是大问题。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发布后就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了,现在的问题就是等着各地修改法规。
9、摩拜单车的问题确实是个巨大BUG。个人认为这种商业模式对市民带来的巨大影响,以及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共享单车从诞生到推广运用,几乎从来没有被政府监管部门制止过,绝大部分市民,包括政府领导不知为何都默认共享单车的合法性了。共享单车一直发展到半年,推进到二线城市后,占用公共场所,挤占人行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部门或者专家提出过处罚意见。共享单车公司只负责往城市丢单车就完成工作了,对于乱摆乱放、堵塞城市、堵塞交通、占用公共场所的单车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且不负责清理、宣传教育等等职责——活久见啊。
这个课题研究一下应上核心期刊。
二、个人的一点感想题主说“自己有点成就感认同感也不错。”很遗憾,即便是本人,也没有丝毫成就感和认同感。为啥?国内城管的负面新闻实在是太严重了,从“夏俊峰义士”到“只要主义真”……都反映了一个不正常的社会心理,这样的氛围下,有成就感和认同感才怪呢。昨天节假日值班的时候还想起一个案例——如果其他政府部门的执法人员见义勇为会有什么结果?这不屁话吗?当然是要表彰。如果是城管呢?调离岗位。Areyoukiddingme?是的,本人没有开玩笑。真实案例1:两名同事在执勤中偶然遇到被直销控制人员逃窜求救,在对方七八人喊打喊杀的情况下,愣是保护求救人员安然离开现场并报警,直接协助警察捣毁一直销点。但直销嘛,大家知道的,够不上量刑标准,没几天人都出来了,还扬言报复我们同事。领导为保护同事,立即调整了工作岗位。真实案例2:某同事在市场附近巡查,有人飞抢经过被同事顺势抓住,周边群众合力扭送派出所。该犯罪嫌疑人现场扬言出来后要砍死我们同事。单位联系派出所,得知抢劫金额极低,不日便将释放。为保护该名同事,只好将他调离了岗位。两次见义勇为事件都上了当地报纸,警察同志居功至伟,饱受赞誉,但最大功臣却只能被调离原岗位,连单位的简报都没上,工资没有一毛钱增加。领导们只能安慰:“人民不会知道你们的贡献,但我们会记住的”(我加的)真是悲哀。前几天那位同事又被抽调了,我写了三四条短信,想了许久,却始终没有发出去。——————回复——————看了老王的回复,让我想起前不久雷雷太极被胖揍的事件,雷当年上央视的时候,公开质疑的人很少,特别是太极门派的人,估计更是乐见其成。结果呢,后来雷被KO之后,一群人上来说,雷雷不能代表太极,没人能代表传统武术……汗,是的,我个人绝非为城管代言,既不敢,也不能,但又不能保持沉默。沉默,只会让人们对城管误解加深,如果仅仅停留在以前传统的,单方面的宣传教育方法,呵呵,鬼信啊,所以我个人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谈谈自己个人一点浅薄的见解。一方面,是加深自己对社情民意的了解,一方面是做基础性的、常识性的普法(这点无疑是失败的,举例子,列法条的赞数远不如结合个人体验的回答赞数多)。虽然我并不能确定你的意图是否想论战,但趁着节日的契机,还是要好好回复一下:1.“所有赶走小贩的政策,本质,其实就是赶出本市,他们爱去别的城市,管他呢!天下城管不是一家。”政府和城管比窦娥还冤枉啊。按我往常的习惯讲个笑话吧。“你就是想气死我,绝对是”老妈咆哮道。“妈,儿臣不是,不是啊”小明急道。“那你为什么没考第一?”“……”2、流动商户疏导点的回答你没点击进去看,看过内容就知道了。堵疏结合绝非空话套话,但管理对象是否配合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3、勿以事物的特殊性否定事物的普遍性。这里特别指的是铁路警察那个案例。若论工作推诿,就制度层面而言,三权分立制度更能助长推诿现象。不可否认,我们国家当前的行政体制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但并不影响其成为一个运转高效、公平法治的行政体制,你提及的铁路警察和地方警察推诿的案例很不合适,因为铁道部这个独立王国早就瓦解了。国家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至于城管执法的问题,去年提出来工作目标,今年完成体制改革。可以说,政府早在你没发现问题的时候,就已经发现问题并制定了科学的解决方案,而你却期望毕其功于一役,这实在有点有失偏颇。(你说你看了很多书,知道很多信息了吧?但是,如果你抱着先入为主的想法,就很难开始理性思考,更难心平气和地与别人进行讨论)4、从自己角度考虑问题,社会岂是你能改变?那些选择当城管的人,都是没有理想抱负的人吗?-百度有驾正所谓“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世事不难,我辈何用?如众人皆喜于拈轻怕重,惯于逢难而避,则国家之乱、社稷之危必不远矣。5、这里核心是说,不用站在城市管理者角度,只是站在你自己角度(此句话出现频率高,又加了粗,显见作者很有把握啊)。庄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题主一直说自己看了很多城管的书和文章,包括我的回答,因此作出了以上的推论。然而,我真想像至尊宝对紫霞仙子说的那样,我恨不得剖出我的心给你看,不管自己是站在工作角度还是私人角度,我都希望自己所在的城市和其他城市都能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这绝非一个戴着面具的小红粉在回答,而是我发自内心的回答。
二、个人的一点感想
题主说“自己有点成就感认同感也不错。”
很遗憾,即便是本人,也没有丝毫成就感和认同感。
为啥?国内城管的负面新闻实在是太严重了,从“夏俊峰义士”到“只要主义真”……都反映了一个不正常的社会心理,这样的氛围下,有成就感和认同感才怪呢。
昨天节假日值班的时候还想起一个案例——如果其他政府部门的执法人员见义勇为会有什么结果?
这不屁话吗?当然是要表彰。
如果是城管呢?
调离岗位。
Areyoukiddingme?
是的,本人没有开玩笑。
真实案例1:两名同事在执勤中偶然遇到被直销控制人员逃窜求救,在对方七八人喊打喊杀的情况下,愣是保护求救人员安然离开现场并报警,直接协助警察捣毁一直销点。但直销嘛,大家知道的,够不上量刑标准,没几天人都出来了,还扬言报复我们同事。领导为保护同事,立即调整了工作岗位。
真实案例2:某同事在市场附近巡查,有人飞抢经过被同事顺势抓住,周边群众合力扭送派出所。
该犯罪嫌疑人现场扬言出来后要砍死我们同事。单位联系派出所,得知抢劫金额极低,不日便将释放。为保护该名同事,只好将他调离了岗位。
两次见义勇为事件都上了当地报纸,警察同志居功至伟,饱受赞誉,但最大功臣却只能被调离原岗位,连单位的简报都没上,工资没有一毛钱增加。领导们只能安慰:“人民不会知道你们的贡献,但我们会记住的”(我加的)
真是悲哀。
前几天那位同事又被抽调了,我写了三四条短信,想了许久,却始终没有发出去。
——————回复——————
看了老王的回复,让我想起前不久雷雷太极被胖揍的事件,雷当年上央视的时候,公开质疑的人很少,特别是太极门派的人,估计更是乐见其成。结果呢,后来雷被KO之后,一群人上来说,雷雷不能代表太极,没人能代表传统武术……
汗,是的,我个人绝非为城管代言,既不敢,也不能,但又不能保持沉默。沉默,只会让人们对城管误解加深,如果仅仅停留在以前传统的,单方面的宣传教育方法,呵呵,鬼信啊,所以我个人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谈谈自己个人一点浅薄的见解。一方面,是加深自己对社情民意的了解,一方面是做基础性的、常识性的普法(这点无疑是失败的,举例子,列法条的赞数远不如结合个人体验的回答赞数多)。虽然我并不能确定你的意图是否想论战,但趁着节日的契机,还是要好好回复一下:1.“所有赶走小贩的政策,本质,其实就是赶出本市,他们爱去别的城市,管他呢!天下城管不是一家。”政府和城管比窦娥还冤枉啊。按我往常的习惯讲个笑话吧。“你就是想气死我,绝对是”老妈咆哮道。“妈,儿臣不是,不是啊”小明急道。“那你为什么没考第一?”
“……”2、流动商户疏导点的回答你没点击进去看,看过内容就知道了。
堵疏结合绝非空话套话,但管理对象是否配合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3、勿以事物的特殊性否定事物的普遍性。这里特别指的是铁路警察那个案例。若论工作推诿,就制度层面而言,三权分立制度更能助长推诿现象。
不可否认,我们国家当前的行政体制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但并不影响其成为一个运转高效、公平法治的行政体制,你提及的铁路警察和地方警察推诿的案例很不合适,因为铁道部这个独立王国早就瓦解了。国家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至于城管执法的问题,去年提出来工作目标,今年完成体制改革。
可以说,政府早在你没发现问题的时候,就已经发现问题并制定了科学的解决方案,而你却期望毕其功于一役,这实在有点有失偏颇。
(你说你看了很多书,知道很多信息了吧?但是,如果你抱着先入为主的想法,就很难开始理性思考,更难心平气和地与别人进行讨论)
4、从自己角度考虑问题,社会岂是你能改变?
那些选择当城管的人,都是没有理想抱负的人吗?-百度有驾正所谓“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世事不难,我辈何用?如众人皆喜于拈轻怕重,惯于逢难而避,则国家之乱、社稷之危必不远矣。
5、这里核心是说,不用站在城市管理者角度,只是站在你自己角度(此句话出现频率高,又加了粗,显见作者很有把握啊)。
庄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
题主一直说自己看了很多城管的书和文章,包括我的回答,因此作出了以上的推论。
然而,我真想像至尊宝对紫霞仙子说的那样,我恨不得剖出我的心给你看,不管自己是站在工作角度还是私人角度,我都希望自己所在的城市和其他城市都能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这绝非一个戴着面具的小红粉在回答,而是我发自内心的回答。
如何确定一条道路是否属于市政道路?-有驾
如何确定一条道路是否属于市政道路?-有驾
为啥呢?再往前的心路就不多说了,就说前一个部门吧,是安全监管部门,全国各地的生产事故消息会第一时间得知,也由于工作的关系,相关后续事件进展也会相当留心。可以说,每一个事故的背后,都有伤心欲绝的家庭,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要经历无尽的辛酸苦楚。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换了是别人,我相信也决不会产生——“只要生产事故不在我的辖区发生,管他去呢?”这样的想法吧?因为意外总会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总会伤害到爱我们的人,和我们爱的人。所以,我曾写信赞扬南海区某次应急处置干得漂亮,也曾抨击某安全专家误人子弟谋财害命……可以说,我自始至终都不是那种受本位主义影响的公职人员。最后,底层如我,何须如此挂心?
为啥呢?
再往前的心路就不多说了,就说前一个部门吧,是安全监管部门,全国各地的生产事故消息会第一时间得知,也由于工作的关系,相关后续事件进展也会相当留心。可以说,每一个事故的背后,都有伤心欲绝的家庭,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要经历无尽的辛酸苦楚。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换了是别人,我相信也决不会产生——“只要生产事故不在我的辖区发生,管他去呢?”这样的想法吧?因为意外总会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总会伤害到爱我们的人,和我们爱的人。
所以,我曾写信赞扬南海区某次应急处置干得漂亮,也曾抨击某安全专家误人子弟谋财害命……可以说,我自始至终都不是那种受本位主义影响的公职人员。
最后,底层如我,何须如此挂心?
如何确定一条道路是否属于市政道路?-有驾
末,再幽它一默——如果是我反驳的话,决不会说“只是站在你自己角度。”而是说——立场决定观点,屁股决定脑袋。因为这样更恶俗一点,承你“物以类聚”的意思吧?(某部电影的片段,某道貌昂然的主角带着女友去看电影,问检票员:“里面什么电影?”检票员答道:“比较低级趣味,恶俗的”。主角眼睛一亮,拍手叫好:“我中意”)
末,再幽它一默——如果是我反驳的话,决不会说“只是站在你自己角度。”
而是说——立场决定观点,屁股决定脑袋。
因为这样更恶俗一点,承你“物以类聚”的意思吧?
(某部电影的片段,某道貌昂然的主角带着女友去看电影,问检票员:“里面什么电影?”
检票员答道:“比较低级趣味,恶俗的”。主角眼睛一亮,拍手叫好:“我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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