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和“新”这两个词在命名七个碳原子以上的烷烃时并不适用,这并非偶然,而是基于明确的科学规定。
在1957年IUPAC于纽约举行的第16次有机命名会议中,确立了新的命名规范,其中仅保留了异丁烷、异戊烷、新戊烷、异己烷这四个使用“异”或“新”作为前缀的名称。
这样的规定背后有其深远考虑,主要是为了避免在不同行业领域中因使用相同的俗名而导致的混淆。
早期的有机化学家们,如法国的学者们,在发现新的有机化合物时,常常根据其来源或特性来命名。例如,甲酸(formic acid)得名于拉丁文中的“蚂蚁”(formica),因为它最初是从蚂蚁体内提取的。同样地,乙酸(acetic acid)因其醋味而被称为“醋酸”。
然而,随着科学的发展,人工合成了许多非天然的化合物,这些化合物的命名就需要新的规则。因此,化学家们引入了“异”这个词缀来表示某些特定的化学结构,如“异壬酸”。
后来,为了简化命名并降低学习成本,化学家们建立了一套系统化的命名规则。在这套规则中,“异”被用来表示含有(CH₃)₂CH-基团的化合物。然而,在某些特定领域,如生物化学和石油化工中,人们更倾向于使用简短、易于记忆的俗名而非系统命名。
因此,如果七个碳原子以上的烷烃也采用“异x烷”的命名方式,就可能导致在不同领域中同一个名称对应不同的化合物,从而引发混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1957年的命名会议做出了上述规定。
至于“新-”这个词缀,在过去的使用中曾引起过争议。最终,在美国化学文摘CA提出的系统命名中,“新-”前缀的使用被限制在五个碳原子以下的化合物中。
补充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更新的命名规定中,相较于1980年的版本,增加了更多对命名使用的限制。这体现了科学界对于命名准确性和一致性的不断追求。
不同学科之间对于同一概念的定义存在差异是常见现象。例如,在毒理学中砷被视为重金属,而在天文学中氦之后的元素都被归类为金属。这种差异性的存在提醒我们在跨学科交流时需要特别注意术语的准确使用。
化学作为一门严谨的科学,其命名规则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和不断完善的。了解这些规则背后的历史和原因,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化学知识。
总的来说,虽然“异”和“新”这两个词在七个碳原子以上的烷烃命名中不再使用,但它们在有机化学的历史和发展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通过了解这些命名的由来和演变,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化学这门学科的丰富内涵和不断进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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