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青岛啤酒不是集体商标,为啥可以用“青岛”?

在探讨商标使用的相关规则时,我们经常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广为人知的外国地名通常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有一个显著的例外,那就是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则可以注册。这就引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为什么“青岛啤酒”可以使用“青岛”这个名字,尽管它并不是集体商标?
案例解析:青岛啤酒不是集体商标,为啥可以用“青岛”?-有驾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回顾一下历史。事实上,“青岛啤酒”的商标注册历史源远流长。早在民国时期,青岛啤酒就已经开始了其商标注册之旅。1948年,“青岛啤酒”商标在国民政府商标局正式获得注册。这个商标的设计独具匠心,左上方描绘了青岛西部栈桥风景区的灯塔,四周环绕着“青岛啤酒”四个汉字,而最显眼的标志则是“TSINGTAO”——青岛啤酒的字母商标。这三个元素——图形、中文和字母——构成了以后青岛啤酒商标的基本框架。
案例解析:青岛啤酒不是集体商标,为啥可以用“青岛”?-有驾
随着时间的推移,青岛啤酒的商标也经历了演变。1950年代初,青岛啤酒使用的是“灯塔”商标,但在中国香港商人的建议下,商标中的灯塔图案被替换成了现在我们所熟悉的栈桥回澜阁。这一变化不仅使商标更加具有辨识度,也赋予了它更深的文化内涵。1958年,新商标在中国香港注册,并随着青岛啤酒的出口,开始了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地的国际注册之路。1978年,青岛啤酒在国内完成了“青岛啤酒”文字、图形和英文组合的商标注册,从而依法获得了在啤酒类产品上使用“青岛”商标的独占权。这是国内较早通过注册获得排他性专用权的商标之一,彰显了青岛啤酒在品牌建设上的前瞻性和决心。
到了2005年,青岛啤酒对其标识进行了更新升级。新标识由栈桥LOGO、英文罗马饰体字“TSINGTAO”及其辅助图案和中文“青岛啤酒”三个元素组成。这一设计不仅突出了英文名称,实现了国内、国际品牌形象的统一,还通过特别设计的中英文字体和辅助图案,展现了青岛啤酒优质、可靠的品牌形象。这种设计使得青岛啤酒的整体形象更加国际化,同时也更具亲和力。同年,青岛啤酒还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了商标注册,进一步扩大了其商标的国际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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