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人,快带你的电动车、摩托车去上户啦!(附办理流程)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两轮电动车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二轮电动车管理,切实维护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现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如下:
一、二轮电动车概念及上路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以及《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一)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二轮自行车。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上道路行驶须办理注册登记,领取绿色电动自行车号牌,骑行人须年满16周岁,佩戴安全头盔。
(二)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或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须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蓝色轻便摩托车号牌,骑行人须年满18周岁,最低考取准驾车型为“F”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电动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须办理注册登记,领取黄色摩托车号牌,骑行人须年满18周岁,最低考取准驾车型为“E”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超标电动车。是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2019年10月15日后,不再办理此类车辆注册登记,未注册上牌的严禁上道路行驶。
二、法律责任
(一)驾驶未依法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十四)项之规定,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一千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发生重大事故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遂宁市城区电动车、摩托车上户须知
一、上户车型
国产标准电动自行车、国产轻便(电动、燃油)摩托车、国产普通(电动、燃油)摩托车。
二、上户地点及联系方式
船山交警大队
地址:遂宁高新区明珠路26号
联系电话:0825-2631882
交警支队原机动车检测中心
地址:遂宁经开区渠河北路416号
联系电话:0825-2398061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地址:市河东新区乘龙苑1栋
联系电话:0825-2398731
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地址:遂宁经开区南航西路4号
联系电话:0825-2321234
三、所需资料
(一)标准电动自行车:身份证、3C认证合格证、销售发票。
(二)轻便(电动、燃油)摩托车:身份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
(三)普通(电动、燃油)摩托车:身份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
四、上户费用
按照四川省行政收费相关标准文件,确定以下车辆上户收费标准。
(一)标准电动自行车:30元/辆(行驶证10元/辆、号牌20元/辆)
(二)轻便(电动、燃油)摩托车:55元/辆(行驶证10元/辆、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辆、号牌35元/辆)
(三)普通(电动、燃油)摩托车:55元/辆(行驶证10元/辆、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辆、号牌35元/辆)
五、温馨提示
前来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身外观、外廓尺寸等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图片和参数一致;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燃油)摩托车车身外观、外廓尺寸等参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机动车整车合格证书的参数(照片)一致。均不得随意加装后备箱、改装电池功率、加装遮阳篷(伞)等。
遂宁人,快带你的电动车、摩托车去上户啦!(附办理流程)-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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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竑实习生谢柏婷
责编:李柳
编审:陈艳
终审: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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