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关于限期清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网友有话说…

  ——2022.02.11——
  近日,钦州城管执法局
  在钦州360网发布一则通告
  关于限期清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容貌管理,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对钦州市区内(含主城区、滨海新城区域,下同)未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擅自投放运营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市区范围内所有未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擅自投放运营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二、整治时间:2022年2月10日—3月10日。
  三、整治措施
  (一)自行清理阶段(2022年2月10日-2月19日):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在钦州市区范围内未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擅自投放经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各有关企业(车主),须将本企业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自行回收处理。未经审批不得在钦州市市区内投放经营。
  (二)整治清理阶段(2022年2月19日-3月10日):对逾期未自行回收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行政强制等措施进行清理,集中存放至指定地点并予以行政处罚;存放期间,车主可持车辆证件或相关证明到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办理领车手续;对无人认领的车辆,按无主车辆依法处理。
  四、其他
  (一)在钦州市区内投放经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车主)应及时主动妥善做好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用户有关费用清退工作。如不主动清退费用的,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因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整治期间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关于恢复正常运营时间等有关事项,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0日
  网友有话说
  网友@旅行星辰有话说:
  钦州的共享电动车面临清退危机,最好还是有序的持续发展
  近日,钦州的相关部门发布限期清理共享电动车的通告,本人认为那些随意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将共享电瓶车被清退,目前钦州人人们熟知的美团、哈罗、青桔3家公司。其中除了美团已经在交警上了自行车牌并装了安全头盔,其余的哈罗和青桔没见有任何动作。
  钦州市区大量共享电动车成为了路障影响市容,城管部门也对市区的共享电动车进行过集中整治,每天各个共享电动车的管理公司都会派出专人整理车子的占道、乱停。
  不可否认,这些年,钦州多了好多共享电动车,2元起步,对城市拥堵、城市停车位有很大的缓和作用。毕竟可以解决“最后一两公里”的问题,可以减少一些出行(要乘坐网约车)的费用,最重要是省钱。一些人之所以选择骑共享电动车,很重要的原因是不想走路或者要去喝酒,外地人在钦州不想搭网约车或者搭不到网约车,就扫码骑车了…这恰恰就是共享单车的作用。
  共享电动车已经成了很大一部分钦州人和外地来钦州的人的重要交通工具,希望它够更便捷、更合规、更好地服务大家,也希望不出现某些的情况。
钦州:关于限期清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网友有话说…-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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