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田宁波市特总设备检验研究院
摘要:为了满足复杂多样的井道尺寸设计要求,从电梯井道图纸尺寸,极限开关动作距离,对重缓冲器选择类型,平层保持精度等各方面进行分析计算,对电梯对重缓冲距离的允许范围进行控制。从而达到电梯检验规则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同时也对电梯安装维保技术人员,检验单位现场检验人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电梯,缓冲器,对重缓冲距离,井道尺寸,平层保持精度,极限开关
1.引言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因修改单改版自2020年4月1日开始实施后,其中对于对重缓冲距离的要求与2002版检规有很大的不同,没有明确具体的取值允许范围,且缓冲器不在需要区别蓄能型和耗能型,因为对重缓冲距离的允许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对电梯失控冲顶时有效的保护电梯使用人员,电梯维护保养人员的设备的自身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GB7588-2003《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含1号修改单)或GB等标准规范对轿厢的顶层空间做出了相应的计算要求,理论上只要电梯T7588.1-2020《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等标准规范对轿厢的顶层空间做出了相应的计算要求,对重缓冲距离可以足够大,即使顶层空间不够充足,但能满足极限开关在缓冲器之前动作,理论上对重缓冲距也可以小于150mm,甚至更小,这就导致一部分安装维保人员对电梯现场的对重缓冲距离无法精准的把控,这也给后续检验人员快速精准的判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GB/T7588.1-2020中5.3.5.6条,5.2.5.7条或GB7588-2003《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5.7.1.1对于曳引驱动电梯顶部空间有以下要求,当对重完全压在它的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
a、厢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b、符合8.13.2尺寸要求的轿顶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不包括5.7.1.1c所述的部件面积),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有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0.035v2(m);
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
1)规定在轿厢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自有垂直距离(不包括下面2所述及的部件),不应小于0.3+0.035v2(m);
2)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1+0.035v2(m);
d、轿厢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那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mx0.60mx0.80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面朝下放置即可。
根据以上四点要求转换到井道图纸尺寸上得出如下判定要求:
1)LRB≤H-(H0+LST+0.1+0.035V2m)
2)LRB≤H-(H1+LST+1.0+0.035V2m)
3)LRB≤H-(H2+LST+0.3+0.035V2m)
4)LRB≤H-(H1+LST+0.5m)
H-顶层高度
LRB-对重缓冲距离
LST-缓冲器压缩行程
H0-轿坎至导靴的距离
H1-轿厢的高度
H2-轿坎到轿顶最高部件距离(不含GB7588-2003第5.7.1.1c所述部件)
综上所述要同时满足以上四点全部要求LRB必须取一个最小值,此值也为对重缓冲距离允许的最大值,结合监督检验前期审查资料时对照井道尺寸图纸,通过上述方法计算,检验前期可以初步快速判定对重缓冲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也为后期现场检验时发现问题再完成整改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3.TSGT7001-2009中第3.10项要求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当对重缓冲距过小或者极限开关到轿厢顶层平层时距离过大时,一旦发生冲顶事故时,对重会先撞缓冲器,而没有极限开关的提前减速停梯,将会造成较大的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因此在现场检验时不仅要核对井道图纸与现场是否有出入以及上段所提到的4个点的尺寸数据是否准确,还需要测量在顶层平层时电梯上极限的动作距离L,从而判定LRB数值是否符合大于L的要求。
4.对重缓冲器距离的允许范围也和对重缓冲器本身压缩行程有着直接的关系,GB/T7588.1-2020中5.8.2条或GB7588-2003《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含1号修改单)第10.4.1.1条规定:蓄能型线性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115%电梯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的2倍,即0.135v2(m).无论如何,此行程不得小于65mm,第10.4.3.1条规定:耗能型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115%电梯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即0.0674v2(m),越小,显然,对于既适用蓄能型缓冲器又适用耗能型缓冲器的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电梯,当使用耗能型缓冲器时,缓冲器压缩行程在同样的电梯速度,同样的顶层高度下,对重缓冲器缓冲距离允许的范围会更大,从上述可知缓冲器压缩行程与速度也是相关联的,电梯的额定速度越高,缓冲器的压缩行程需求越大,在顶层高度和井道尺寸已经确定且很难更改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整配套电梯的轿厢高度,电梯运行的额定速度,来满足电梯井道尺寸的要求,对于额定速递不大于1m/s的电梯,既可以使用耗能型缓冲器也可以使用蓄能型缓冲器,同一速度的耗能型缓冲器的压缩行程仅为蓄能型缓冲器压缩行程的一半,故而以上的方法都可以作为增加对重缓冲距离允许范围的方案。
5.GB/T7588.1-2020中5.12.1.4条或GB7588-2003《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含1号修改单)12.12和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都要求轿厢的平层精度应为±10mm平层保持精度应为±20mm范围内,如果装卸载时超出电梯±20mm,应该校正到±10mm以内,电梯在装卸过程中,轿厢内的载荷通畅会发生改变,由于电梯的钢丝绳与其他减振元件本身具有一定的弹性伸缩,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高度差将随之发生变化,这种现象在高楼层的电梯尤为明显,这就会导致平层保持精度甚至有可能达到40mm,虽然轿厢在顶层时钢丝绳和其他减振元件对保持精度影响较小,但是我们在安装保养时还是要将这一点考虑进去,所以虽然理论上对重缓冲距离可以很小,但是如果L3≤40mm时有可能也会导致电梯在装卸过程中对重会提前碰到对重缓冲器,对电梯的正常使用造成困扰,也大大增加了电梯的故障率。此时电梯应增加开门再平层功能,使其校正到±10mm。
6.结语和建议
检规的改版不仅不是对井道相关尺寸要求的放宽,反而是对井道相关尺寸更严格科学的把控,落实到对重缓冲距离这一项虽然没有机械的规定取值范围,但是提出的相关计算要求更能适应当前环境下复杂多变的井道尺寸设计需求,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1)加强安装维保单位和检验机构的相关技术培训和宣贯,让更多的人员,特别是电梯现场安装技术人员,从根本上深入理解相关标准检规要求,避免后期再整改所带来的大量人力物力资源浪费;2)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前期审查资料时要重视井道图纸相关尺寸计算核对,对于有异议的地方尽可能提早与申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沟通确认,如有必要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去安装现场测量核对;3)后期维保人员特别是在新梯刚交付使用时,加大对重缓冲距离的巡查频率,避免随着电梯的使用钢丝绳的拉长导致对重缓冲距离过小引起的电梯故障甚至是安全事故。
参考文献
[1]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1号修改单)【s】
[2]GB/T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3]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1,2好修改单)【s】
[4]耿延庆曳引驱动电梯顶部空间和对重越程距离的计算与检验【J】.中国电梯,2020,31(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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