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扣6分200元。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如果在直行道路上出现左转等违法路口,仍会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禁止性标志记3分。同时摄像头记录的闯红灯只会被罚款200元,不记分。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红灯亮、禁止通行的情况下,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的行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通行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省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七项200元,其中代码为1625的机动车不按红绿灯通行的,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允许车辆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3)红灯亮时,不准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车辆可以通行,不妨碍已放行的车辆和行人。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