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新政出炉!
🚗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消费者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如旧车转让或新车登记)。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
🚘 旧车登记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新车购买日期自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
💰 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 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000元。
💳 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或每辆旧乘用车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 特别告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每名消费者可享受1次老旧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国家报废系统)和1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每辆新车和每辆旧车只可享受一项补贴。
📅 旧车注册时间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的,请确认是否符合申领国三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补贴受理地。
💳 补贴到账银行卡必须为补贴申请人本人名下且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I类银行账户)。
🚫 在整个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领过程中,同一辆旧车或同一辆新车不得重复申领补贴。
🚗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消费者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如旧车转让或新车登记)。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
🚘 旧车登记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新车购买日期自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
💰 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 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000元。
💳 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或每辆旧乘用车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 特别告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每名消费者可享受1次老旧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国家报废系统)和1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每辆新车和每辆旧车只可享受一项补贴。
📅 旧车注册时间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的,请确认是否符合申领国三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补贴受理地。
💳 补贴到账银行卡必须为补贴申请人本人名下且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I类银行账户)。
🚫 在整个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领过程中,同一辆旧车或同一辆新车不得重复申领补贴。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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