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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考试新规:只需重考科目一和三
🚗 从7月1日起,驾驶证考试迎来新变化!📌 现在,如果需要重新申领驾驶证,只需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这项措施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
1️⃣ 小型汽车C类驾驶证被注销,申请恢复原准驾车型;
2️⃣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被注销,申请恢复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3️⃣ 包含C6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被注销,申请恢复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资格;
4️⃣ 包含C6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被注销,申请恢复C1、C6或C2、C6准驾车型。

📌 过渡政策如下:
7月1日前已申请重新申领驾驶证业务的,一、未完成科目二考试的,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二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二、已通过科目二考试,未完成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的,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三、已完成科目一、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直接复合考试成绩核发。

📌 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按重新考取驾驶证的日期计算,实习期及有效期只按6年期限计算。

📌 重点提示:准驾车型包含小型汽车C类驾驶证,因逾期3年未换证被注销后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包括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不再享受此项改革措施便利。

📌 对于本次报名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5次业务退办或申请人自主退办的,下次考试报名依旧享受该政策便利。

📌 原准驾车型包含A3、B2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重新申请A3、B2驾驶证过程中,准驾车型申请调整为小型汽车C类的,只需完成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 原准驾车型包含小型汽车C类驾驶证,因逾期3年未换证被注销,重新申请C类驾驶证的,且已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异地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 今天科普结束,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下期再见!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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