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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新交规扣分变化全解析!
📣新交规即将在4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我们整理了扣分变化汇总。以下是详细内容:

🔍扣分减少的违法行为: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一次记9分(从12分降为9分)。
2️⃣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一次记9分(从12分降为9分)。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况记6分或12分(具体根据事故严重程度)。
4️⃣ 未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牌号,一次记9分或3分(具体根据未悬挂或故意遮挡的情况)。
5️⃣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一次记3分(从6分降为3分)。
6️⃣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次记3分或1分(具体根据车辆类型和检验情况)。
7️⃣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一次记3分(从6分降为3分)。
8️⃣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1分(从3分降为1分)。

🔍扣分增加的违法行为:
1️⃣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一次记3分(从2分变3分)。
2️⃣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通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一次记3分(从2分变3分)。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一次记9分(从6分变9分)。

🔍新增的违法记分规定:
1️⃣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谋取经济利益的,一次性记12分。
2️⃣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一次性记9分。
3️⃣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性记1分。

💡请大家认真学习和准备,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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