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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摩托车限行政策
1、广州市区(含所指路段):东至黄埔区、萝岗区与增城市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2、广州大学城区域内限制摩托车行驶的具体措施按照《关于广州大学城限制部分车辆行驶的通告》(穗公〔2010〕71号)执行。
3、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行驶。
4、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号牌及广州市"广东22"郊区牌的摩托车不能进入市区。

加油政策
为严格查处摩托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非法上道路行驶及扰乱交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摩托车限行范围内各加油站停止给摩托车、无号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加油。各加油站或加油站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擅自为上述车辆加油的,依据有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大道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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