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一二三类严重违章

分为:1、作业性违章2、装置性违章3、管理性违章4、指挥性违章一、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二、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三、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四、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