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排放标准是每毫升100毫克到每毫升200毫克。水污染物排放的标准是按照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的特点及社会和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当中的水污染物和由此产生的有害因子所做出的控制标准。通常为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为80,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100,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150。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一级标准的B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表1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A标准 B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①
3 悬浮物(SS) 10 20 30 50
4 动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类 1 3 5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1 2 5
7 总氮(以N计) 15 20 - -
8 氨氮(以N计)② 5(8) 8(15) 25(30) -
9 总磷(以P计) 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 1 1.5 3 5
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大于16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