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部分地区禁摩,合肥摩托车禁行范围(全天禁行):市区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区域24小时禁止摩托车通行。市区以外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行区域内的道路行驶。高架道路和上跨式立交桥,禁止摩托车通行。此外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警用车等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目前来说合肥市也没有解禁摩托车的消息出现,所以按照规定,骑行摩托车需上牌、携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戴头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被抓会被罚款、扣分、扣留摩托车,严重的还是拘留处理。也不能在禁摩区域行驶,非必要不要知法犯法。
另外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但有c1驾驶证的,扣分会扣c1。摩托车可以上高速,但必须证照齐全,摩托车靠右侧道路行驶,佩戴头盔,车速不得低于60码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十一条 车辆通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道路行驶;
(二)外地大型载客汽车以及市区以外的摩托车、取得市区以外临时通行标志的非标准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行区域内的道路行驶;
(三)本市大型和中型载客汽车、外地中型载客汽车不得进入市区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以及其他限行区域内的道路行驶;
(四)载货汽车不得进入市区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道路行驶;
(五)人力平板车、人力三轮车不得进入市区一环路以内(含一环路)道路行驶。禁止正三轮摩托车、畜力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除驾驭人外畜力车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载人。
上述车辆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应当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第三十二条 高架道路和上跨式立交桥,禁止行人和下列车辆通行:
(一)摩托车、非标准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其他非机动车;
(二)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
(三)拖拉机、变型拖拉机;
(四)货运车辆、大型客运车辆;
(五)悬挂试验车临时号牌的车辆。
公共汽车、单位交通车以及从事高架道路和立交桥养护、维修、保洁作业的专用机动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