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大修后可不可以上路行驶呢?

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无论是否经过大修都不能重新开上路。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和原车,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将确认机动车解体,并向机动车所有人颁发《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自机动车解体之日起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车辆回收证》复印件交回车管所。车管所向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主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办理道路养护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完成报废手续。

根据公安部规定,机动车报废后,车主购买新车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机动车辆由自带动力装置驱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轮子,不需要架线和轨道,可以在公路或越野地面上行驶,主要用于载运人员、货物或完成某些特种工作要求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