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为试运行期(数据磨合期),不实际收取费用。2月16日上午8时起正式实施收费。
此次停车收费规划实施范围为永康市城区(规划范围东至金温铁路、花园大道,南至四环线、溪心路,西至西塔路,北至香樟大道,另含高铁南站周边区域),其中一级区域:紫微路以东,九铃路以南,望春路以西,华丰路以北的合围区域;二级区域:城区除一级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区域范围含上述道路。
收费标准
1.永康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摘要
(1)道路泊位
(2)公共停车场
(3)交通场站
2.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102号)。
缴费方式
(“掌上永康”客户端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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