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周茂平 通讯员 王海涛 姜鲁
7月26日,一辆红色的野玛轿车(平行进口车)在胶州市福州南路轰鸣而过疯狂“炸街”,胶州交警随后赶到现场。经查,驾驶员颜某为了和朋友吃宵夜时“有面子”,花了1000元租借车辆,趁朋友们还没来,自己就开着车在路上“遛了几圈”,没想到被执勤民警抓了个正着。
7月26日晚10时30分许,有市民举报福州南路上有一辆“炸街车”呼啸而过,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到达现场后执勤民警发现,在路边停着一辆红色野玛轿车,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车辆与驾驶人证件进行检查。
经检查,车辆驾驶人颜某并未携带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排气进行了改装,加装了”炸街神器“,通过钥匙进行控制隐蔽性极强,为避免刺耳的轰鸣声再次影响附近的居民与行人,执勤民警将车辆暂扣至停车场,对车辆进一步检查。
据驾驶人颜某交代,该车是自己花了1000元在汽车租赁公司租借的,就是为了在晚上与朋友吃夜宵的时候有面子,这不朋友们还没来,自己就开着车在路上“遛了几圈”,心里还美滋滋,万万没想到被执勤民警抓了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与《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57条规定,处以驾驶人颜某罚款500元,并责令汽车租赁公司将车辆改装部位恢复原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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