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车消费税新政落地:起征点降至90万,新能源车首次明确征税!

超豪华车消费税新政落地:起征点降至90万,新能源车首次明确征税!-有驾
核心变化与重点解读: (点击查看原文

1、起征点大幅下调&覆盖范围扩大(核心变化):

·旧政策(财税〔2016〕129号):对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加征消费税。

·新政策(2025年7月20日起):起征点下调至90万元(不含增值税)。这意味着大量原本在门槛之下的豪华车将被纳入征税范围,显著扩大了税基。

·覆盖车型:明确包括“各种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特别点名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车型。这解决了之前政策对新能源超豪华车(尤其是高价位电动车)征税依据不明确的问题,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

·重点提示:

(1)90万元是关键阈值:车辆零售价(不含增值税)≥90万,即触发消费税。零售环节计算含税价约为:90万*1.13=101.7万元(按13%增值税率估算,实际开票可能略有差异)。消费者实际支付超过这个价格的车辆基本都在征税范围内。

(2)新能源车无差别对待:政策明确将纯电动、燃料电池车纳入零售环节消费税征收范围,打破了“新能源车普遍免税/低税”的固有印象,对定价高昂的新能源豪华车/超豪华车品牌(如部分高端电动车、氢燃料电池车)影响巨大。

(3)商用客车同样适用:中轻型豪华商用客车(如高端商务车、豪华房车)价格≥90万(不含增值税税)同样征税。

2、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的特殊征收规定:

·仅在零售环节征收:对于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即最终销售给消费者时)征收消费税。

·重点提示:

(1)这是对新能源车区别于传统燃油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排量征收+零售环节加征)的特殊安排。

(2)避免了生产/进口环节的“虚拟”计税难题:因为没有排量,无法套用生产环节按排量定额计税的规则,直接在最终销售环节按价计税是更合理可行的方式。

(3)税负环节单一:对厂家/进口商而言,生产/进口环节不涉及此项消费税,仅在最终卖给消费者时由零售商(4S店等)申报缴纳。

3、二手超豪华小汽车明确免税:

·公告明确规定: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明确了“二手车”定义: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重点提示:

(1)重大利好二手车市场:大大降低了二手超豪华车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其流通性。消费者购买二手超豪华车(无论原价多高)无需承担额外的消费税。

(2)与新车的税负差异显著:这会导致新车(≥90万不含增值税)和同款二手车在落地价上产生显著的税费差异,可能刺激部分消费者转向二手市场。

(3)注意“所有权转移”:免税仅适用于正常的二手车买卖交易。

4、零售环节销售额的界定:

·重申并明确零售环节销售额的范围:指纳税人(零售商)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特别点名包括:精品、配饰、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重点提示:

(1)计税基础是“全包价”:不仅仅是裸车价!捆绑销售的精品(如高级音响、定制内饰)、加装配置、金融服务费、上牌服务费等,只要与购车行为相关,都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2)警示:试图通过拆分合同(如车价合同+精品服务合同)来避税的做法风险极高,税务部门会穿透实质进行认定。

(3)发票开具要求:零售商需将所有相关收入合规开票,并以此作为计税依据。

5、执行日期:

·第一条(起征点下调、覆盖范围调整)和第二条(二手车免税)的规定,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重点提示:

(1)立即生效!该政策从发布(2025年7月21日)的前一天(2025年7月20日)就开始执行,几乎没有缓冲期,需要立刻调整相关税务处理和定价策略。

(2)“时点”判断:关键在于车辆零售销售行为发生的时间。发生在2025年7月20日(含)之后的,适用新标准(90万起征)。发生在7月19日(含)之前的,仍按旧标准(130万起征)。

(3)过渡期车辆:对于7月20日前已签订合同、支付定金甚至已报关但尚未完成最终零售开票的车辆,如何适用政策可能存在争议,需密切关注后续解释或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新旧政策核心变化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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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场及企业的潜在影响与税务处理要点提示:

1、车企/经销商:

·定价策略调整:90万(不含税)成为关键定价节点。需重新评估产品线定价,考虑是否调整配置或推出“税后价”策略。新能源豪华车定价压力增大。

·销售合同与开票:务必确保将所有与购车相关的收入(精品、服务费等)合并计入零售环节销售额开具发票,并据此计算缴纳消费税。合同设计需谨慎。

·系统与流程更新:销售系统、财务系统、开票系统需立即更新配置,以准确识别应税车辆(≥90万不含税)并正确计算消费税。

·库存管理:密切关注7月20日前后库存车辆(尤其是定价在90万-130万不含税区间)的销售安排,避免政策切换带来的损失或争议。

·新能源车税务处理:确认仅需在零售环节申报缴纳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无需处理此项。

2、消费者:

·购车成本上升:购买90万(不含税)及以上新车成本将显著增加(需额外支付10%消费税)。新能源豪华车消费者同样受影响。

·转向二手车:二手超豪华车免税政策使其性价比凸显,可能促使部分消费者选择二手车。

·“全包价”意识:关注经销商是否将所有费用并入计税,避免被额外转嫁税费。

3、二手车商:

·重大机遇:超豪华二手车交易免征消费税,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和终端售价,吸引力增强,流通性提高,市场有望更加活跃。

总结:

本次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是重大且紧急的税收政策变化。其核心在于大幅降低起征点(90万不含税)和明确将新能源超豪华车纳入征税范围(仅在零售环节征收),同时豁免二手车消费税。政策目标直指引导合理消费,特别是对高溢价、高能耗(或高资源消耗)的豪华车消费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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