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要整顿和治理并举并重并行

■韩江评论
达海军
日前,潮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交通安全整治年”动员会,部署“交通安全整治年”工作,打造平安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相关报道详见AⅡ02版)。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共识是工作的前提。要开展好“交通安全整治年”工作,就必须深刻认识其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要性。
首先,交通安全整治事关习近平总书记“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好”的殷殷嘱托能否实现,很显然,一个不安全的地方,是根本谈不上美好的;其次,潮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来享有“海滨邹鲁”“岭海名邦”的美誉,但如果交通乱象常见,恐怕不是文化潮州的应有之义;再次,潮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如果交通事故多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损,也是绝不符合文明内涵的;此外,交通安全整治还事关潮州的形象和声誉。随着知名度的进一步提高,如今到潮州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如果连基本的交通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即使城市底蕴再深厚,外地人也难以对潮州有很好的观感。
我们想方设法把城市建设得更加便捷、舒适和幸福,而安全无疑是这些美好追求前面的“1”。没有这个“1”,后面的“0”再多,也是徒劳无功的。不管在什么地方,安全始终是绝对的红线和底线。简单来说,做好交通安全整治,是潮州的客观所需,人心所向。
交通安全问题何以成为痼疾?如何打破?这里面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打铁还须自身硬。以往,违法者之所以肆无忌惮,毫不在意,就是因为“里面有人”,一个电话,花点小钱,就可以轻松“搞定”。权力寻租使得整治往往成为敛财的手段,上无决心,下不入心,最终走走过场,草草了事。潮州又是人情世故颇为兴盛之地,敷衍塞责、网开一面恐怕是常见做法。因此,打好“交通安全整治仗”,需要执法部门下真决心,拿真家伙,搞真行动,整治向外也向内。
而最为关键的是,作为整治,是要既整顿,又治理,二者需并举并重并行。对于整顿,比较易于理解,这里不再赘述,笔者想重点谈下治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固然十分宏观,但放至地方,则变得微观具体,交通安全整治无疑也考验治理能力。治理能力现代化,绝非是简单粗暴的惩处罚没,而应是运用现代治理理念、方法和工具,达到移风易俗、脱胎换骨的效果。
仔细研究治理的内涵,不难看出其实际上还蕴含着“建设”的内容和要求。我们需要通过整治发现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难题,借此契机补齐交通安全方面的不足。这里的建设,主要分为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其中硬件建设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建设则为安全观念和出行习惯的养成等。
就交通基础设施来说,从潮州的实际来看,目前市区存在的停车难无疑是近年来呼声最高的民生议题。城区逼仄、人口高度集中、公共交通不发达、汽车数量猛增……就连本地的车辆都远不能实现“停车自由”,更别说正常年份来潮的逾2600万人次旅游者中的自驾车辆了。
此外诸如分布在城乡的大中小型桥梁,是否存在等级过低问题,是十分值得关注的。再比如,潮州不乏年久失修、坑坑洼洼的道路,致使出行极为不便,这也是需要排查解决的。还有不少地方缺少禁停指示牌、红绿灯、路口减速带和行人斑马线等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极大,也亟需完善。
这些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短板,也即硬件方面的不足,不能回避,也回避不了。否则再怎么整治,也只是隔靴搔痒、扬汤止沸。实际上,对交通安全的整治,还需走出“整治知法违法行为”的片面理解。
当然,也要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不能关起门来搞整治,不能单向搞整治,要有互动反馈机制,在坚持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实现“为民不要民畏,抓民生赢民声”的社会效果。
以整治促建设,以整治促发展。毕竟整治只是手段,实现安全发展和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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