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车界重磅爆料!
关于那呼声已久的L3级自动驾驶,咱们今天就得把话说明白了,别再被那些“解放双手”的宣传语冲昏头脑!
去年那场追尾事故,相信不少老铁都听说了。
某品牌车主,满心信赖着自家车的“智能”,辅助驾驶模式全开,结果“砰”一声巨响,直接撞上了前车。
交警到场,判罚结果毫不含糊:车主全责!
你说这事儿,车主能服气吗?
花钱买的是“自动驾驶”,怎么出了事儿,责任还得自己扛?
不服气,对簿公堂,最终结果还是得自己掏腰包。
这桩桩件件,就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扇醒了所有人:无论技术吹得多天花乱坠,真到了关键时刻,还得咱老百姓自己买单。
这不,主管部门也出手了。
工信部与交通部联手发声,明确指出:严禁将“辅助驾驶”宣传为“自动驾驶”!
系统升级,更是得提前报备。
听听,这番话,直接点破了许多车企的“小心思”。
据说,有车企连夜修改官网,把那几个显眼的“自动驾驶”字眼,一个不留地撤了个干干净净。
这可不是小小的公关危机,这说明,监管的利剑,已经悄然举起。
那么,为何车企们即便技术看起来“达标”,却对“L3级”这个标签如此忌惮?
根源在于“责任”二字。
在欧洲,一旦系统出现故障,制造商通常需要承担责任。
但如果系统发出接管信号,而驾驶员却置之不理,责任便会转移到驾驶员身上。
可咱们中国的路况,那叫一个“千变万化”,堪比“蜀道难”。
“鬼探头”、“鬼加塞”层出不穷,在这种复杂场景下,一旦发生事故,是系统反应迟钝,还是驾驶员未能及时接管,界定起来异常困难。
你说这责任的“天平”,究竟该如何摆放?
还记得那位车主吗?
他购买的车辆,合同里赫然写着:“驾驶员必须时刻准备接管”。
这逻辑,听着是不是有点像“皇帝不急太监急”?
结果,系统突发故障,车主未能及时察觉,直接撞上了前方的电动车。
交警根据合同条款,判其“未尽到监督义务”,赔偿五万元。
这种案例,如今是越发频繁地出现在我们视野里,让不少消费者心生疑虑。
诚然,国外部分地区已允许L3级自动驾驶上路,但国内的路况,宛如一部“三国演义”,变数丛生。
就以北京的早高峰为例,慢车占据快车道,应急车道被堵得水泄不通,系统在这种极端条件下出现失误,责任归属岂能简单划清?
车企们自然不敢轻易签署那份“事故由厂商全责”的承诺。
最近,某车企推出新款车型,大肆宣传其智能化升级,可细看合同条款,却愈发严苛,要求“驾驶员需随时准备接管”。
这不就是换了种说法,本质上还是让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吗?
犹如那些用户协议,表面上承诺“为您服务”,实则早已把“免责声明”藏在字里行间。
如今,消费者为这些所谓的“智驾”功能,动辄支付数千元,但实际体验,仍停留在L2阶段,出了事故,最终还是得自己来买单。
这不就是“披着羊皮的狼”,换了个包装,价格却水涨船高?
有人提议,是否可以参考外卖骑手,为“智能驾驶”购买一份“安心险”?
然而,保险条款中却明确写着,“使用辅助驾驶功能,不在意外险理赔范围”。
这等于釜底抽薪,让这份“安心”瞬间化为泡影。
而当消费者尝试向厂家维权时,论坛里成百上千的投诉帖,无一不指向同一个结果:厂家往往会将责任推给第三方供应商,最终不了了之。
即便是技术试验,也显得格外谨慎。
深圳某试点区域,限制车速在40迈以内,并且场景极其简单。
这表明,要让L3级自动驾驶真正落地,必须将条件降至最低。
可如此一来,其“自动驾驶”的意义何在?
一位在科技公司工作的工程师私下透露,其实技术早已成熟,但车企不敢大规模推广L3,主要顾虑在于无法承担潜在的事故责任。
因此,现阶段的车企,只能在宣传上玩弄文字游戏。
消费者花费重金购买的高级功能,与过去相比,体验上的提升微乎其微。
所以,当前我们面临的局面是:技术看似触手可及,但法律法规却未能及时跟进;车企忙于盈利,而消费者则在“智能”的迷雾中,小心翼翼地驾驶。
这个问题,短期内恐怕难以寻得完美的解决方案。
回首过往,“车马很慢,书信很远”,而如今,“科技飞速,信息爆炸”,可在这信息洪流中,我们需要的,是真切的保障,而非虚无的承诺。
正如《诗经》所言:“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我们期待的,是这项技术能够真正实现其初衷,而不是在责任的泥沼中,步步后退。
如今,当我们坐在车里,感受着那些号称“智能”的辅助系统时,是否应该多一份审慎?
毕竟,方向盘握在手中,才是对生命最负责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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