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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今年称得上是电动车市场整治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一年。特别是针对用户行为的整治更加多样化,除了销售门店外,在停放、充电等问题上也管理的更加严格。
7月1日,电动车市场执行新一轮政策,涉及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四轮车等所有车辆类型,车主牌照、驾照、上路、停放、充电都有新要求,最高罚2000元,一起来看一看吧。
广东惠州
7月1日起,广东省惠州市的《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对惠州电动车登记、通行、停放、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范,适用于全市范围所有电动车。
《办法》中明确电动车使用、停放、充电等过程中的多个问题,包括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车玩手机、酒驾醉驾、假牌套牌、无牌上路、无证驾驶、改装加装等问题,并明确了相关处罚规定。
陕西省
7月1日起,陕西省所有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临时过渡期结束,所有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陕西省下辖区域的多地交管部门已经明确通知非标车用户开展换购,淘汰非标车,7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针对非标车继续上路的问题开展严查严管。
四川省
7月1日起,四川省下辖眉山、绵阳、宜宾、广安、雅安、达州等市未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将全面禁止上路,交管部门将开展严查。
今年上半年,四川省下辖城市都在针对当地非标电动车、三轮、四轮车开展免费的备案登记行动,行动截止到6月30日。时间过后仍未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车将全部禁止上路使用。
西藏拉萨
7月1日起,西藏省拉萨市《拉萨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对拉萨所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方面做出明确规范。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电动车用户上牌、上路、停放、充电等问题的相关要求和注意问题,强调电动车市场整治的重点内容和处罚标准,包括罚款细则等,是覆盖全市电动车管理的最新政策。
广西全州
近日,广西省全州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将依据《关于开展二、三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对辖区二、三轮电动车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前,全州就召开过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违法行为及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会,根据部署会和通告内容,全州交警将在全县辖区范围内严查严整电动两轮、摩托车、三轮车用户的无牌上路、无证驾驶、不戴头盔、加装风挡、雨篷、酒驾醉驾、违法载人和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山西临汾
7月1日起,根据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官方发布的《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的通告》,临汾市所有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使用。
交管部门将从7月起,针对所有悬挂公安机关核发的红色临时通行号牌的电动车开展严查严整,建议当地非标车用户尽快淘汰非标车。
内蒙古霍林郭勒
7月1日起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据《关于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严查二、三、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无盔的三无车辆上路使用,严查非法改装、非法营运、夜间无灯的三非乱象。行动将直至今年年底。
在各地严查电动车使用的期间,三大问题将是整治重点,处罚也较为严重:
1、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目前,全国多地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已经截止,非标电动车继续上路,将面临扣车、罚款等严查严处。
2、无牌无证驾驶:无证驾驶电摩、摩托车、三轮、四轮将会受到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准驾不符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3、酒驾醉驾:电摩、三轮、四轮车属机动车管理。根据部分地区相关处罚,酒驾机动车处罚款2000元,扣驾照六个月。再犯,处罚10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醉驾,吊销驾照、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7月,电动车用户上路时需特别关注地方新政策执行,同时注意各类使用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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