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5年济南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提前报废老旧货车、提前报废老旧货车同时新购车辆、新购新能源冷链货车这3类情形给予补贴资金支持,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记者梳理,在补贴范围上,《实施细则》相比2024年政策补贴范围有所扩大。在继续对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的基础上,今年的《实施细则》增加了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进行补贴。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的补贴标准为,中型车提前报废时间满1年(含)不足2年的每辆补贴1万元,满2年(含)不足4年的每辆补贴1.8万元,满4年(含)以上每辆补贴2.5万元。重型车提前报废时间满1年(含)不足2年的每辆补贴1.2万元,满2年(含)不足4年的每辆补贴3.5万元,满4年(含)以上每辆补贴4.5万元。提前报废老旧货车同时新购车辆的补贴标准计算方法为: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新购中型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每辆补贴2.5万元,新能源营运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新购重型国六排放标准的营运货车中,2轴货车每辆补贴4万元,3轴每辆补贴5.5万元,4轴及以上每辆补贴6.5万元。新购重型新能源的营运货车中,2轴货车每辆补贴7万元,3轴每辆补贴8.5万元,4轴及以上每辆补贴9.5万元。此外,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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