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抵押期间可办理转移登记吗?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网友咨询:

  机动车抵押期间可办理转移登记吗?

  郎曙霞律师解答:

  不可以。

  机动车转移登记指的是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在抵押登记期间,其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不能办理转移登记。一般情况下,只有在解除抵押协议之后,抵押车才能进行过户。

机动车抵押期间可办理转移登记吗?-有驾

  郎曙霞律师补充:

  机动车抵押登记是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时,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的登记。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郎曙霞律师

执业于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32年,担任法学教学工作,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专业,专心办理案件,擅长婚姻家庭、财富继承,建筑施工纠纷、行政诉讼,代理大量民商事纠纷,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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