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网约摩托车”平台上线,工人日报:安全与监管不能掉队

多个“网约摩托车”平台上线,工人日报:安全与监管不能掉队

随着共享经济模式的持续渗透,近期多个“网约摩托车”平台在广东乐昌、湖南桂阳等县城悄然上线,以5元至6元的起步价填补了公共交通空白。这一创新业态在满足低收入群体短途出行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资质模糊、安全监管薄弱等深层次矛盾。在“摩的一下”“搭摩行”等平台快速扩张的背后,如何平衡民生便利与公共安全,已成为基层交通治理必须直面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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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野蛮生长:安全漏洞与监管盲区并存

当前网约摩托车平台普遍采用“低门槛准入+高抽成”的运营模式。以“摩的一下”平台为例,司机仅需上传驾驶证、行驶证即可注册,平台抽成比例高达10%。尽管平台宣称配置了安全监控系统,但多位司机证实系统仅能发送超速提醒,缺乏实质性处罚措施。这种技术监管的失效,直接导致夜间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频发。在湖南桂阳的实地测试中,记者发现部分司机存在不戴头盔、违规载客等行为,平台安全规则形同虚设。

资质审核的严重缺位更成为行业发展的致命伤。天眼查数据显示,“摩的一下”所属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客运服务,涉嫌超范围经营。而“搭摩行”虽具备道路旅客运输资质,但其县级运营资质的合法性仍存争议。这种法律地位的不确定性,使得平台在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环节面临巨大风险。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平台为规避监管,刻意模糊“顺风车”与“营运车”的界限,导致执法部门难以界定其业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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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困局:地方政策与行业创新的博弈

现行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加剧了网约摩托车行业的监管真空。我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将摩托车纳入监管范畴,地方交管部门普遍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以乐昌市为例,当地2020年发布的摩托车管理通告仅规定禁行区域和交通规则,对载客行为未作明确界定。这种政策模糊性导致执法部门陷入两难:若严格取缔,将影响数万摩的司机生计;若放任不管,又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不同城市的治理策略差异,进一步凸显了监管的复杂性。郑州市2019年明确禁止摩托车载客,违者罚款2000元;而桂阳县则采取“默许+抽查”的柔性策略,仅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种“一城一策”的治理模式,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也导致行业乱象在监管缝隙中滋生。某平台负责人坦言,在缺乏统一标准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不投入大量资源应对各地政策差异,严重制约了规模化发展。

三、破局之道:构建分级分类监管体系

破解网约摩托车困局,需建立“政府引导+平台自治+社会监督”的三维治理框架。在准入环节,可借鉴东南亚Grab平台的成功经验,推行“牌照制+积分制”管理。具体而言,要求平台必须取得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司机需通过交通法规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车辆需安装GPS定位和行车记录仪。对于违规行为,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并通过积分扣减、限制接单等措施实施惩戒。

在运营监管层面,建议建立全国性的网约摩托车数据监测平台。要求平台实时上传车辆位置、行驶轨迹、订单信息等数据,交管部门可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高风险区域和时段,实施精准执法。同时,强制平台为乘客购买意外险,并建立事故先行赔付机制。对于保险理赔纠纷,可引入第三方仲裁机构,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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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来看,需通过立法明确网约摩托车的法律地位。建议修订《道路运输条例》,将摩托车纳入客运管理范畴,制定全国统一的准入标准和服务规范。在过渡期内,可选择30个县城开展试点,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通过3-5年的实践探索,逐步形成“国家标准+地方特色”的监管体系,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网约摩托车的兴起,本质是数字经济与县域经济的深度融合。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必须筑牢安全底线,完善监管机制。唯有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的双向发力,才能让这一新兴业态真正成为便民利民的“民生车”,而非威胁公共安全的“风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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