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但施工现场的各种使用场景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做到。比如钢结构厂房项目屋面安装工程。
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时悬挂点多高才合适呢?
理想的做法通常安全带悬挂点应高于工作面1.5米为比较合适,也就是使用者肩部0.8左右。这是因为低于肩部高度时坠落将产生过大冲击力(标准要求冲击力≤6kN)。
然而,对于这样的场景、这样的悬挂点符合吗?
还有这样……
特别是这样的场景……
如果按“高挂低用”作为衡量安全带使用符合要求的唯一标准,以上这样的使用场景算合格吗?
以上安全带使用都存在违反“高挂低用”的原则,为什么还能令大家接受?一句话:“有总比没有好”。
然而,对于轻质型材屋面作业的安全要求,规范早有规定。
住建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429-2018)中“5.7.5”条就已给出答案:“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张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当项目安全防护费用投入与施工安全保障产生矛盾时,是应当坚持实质性的安全防控投入,还是选择形式化的应付举措?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天平应当向哪侧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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