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条公路的车流中,经常会出现停车、错车、会车和超车,特别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双车道公路和油区道路上更是如此。
本文先对各种视距做以解释:
停车视距:汽车行驶时,自驾驶人员看到前方障碍物时起,至到达障碍物前安全停止,所需的最短距离。
会车视距:在同一车道上对两对向汽车相遇,从相互发现时起,至同时采取制动措施使两车安全停止,所需的最短距离。
错车视距:在没有明确划分车道线的双车道上,两对相向行驶的汽车相遇,发现后即采用减速避让措施安全错车所需的最短距离。
超车视距:在双车道上,后车超越前车时,从开始驶离车道处起,至可见逆行车并能超车后安全驶回原车道所需的最短距离。
上述四种视距中,前三种属于对向行驶,第四种属于同向行驶。所有视距中,以超车视距所需视距最长;而在前三种中,以会车视距最长,约为停车视距的二倍。
如果在所有暗弯及凸形变坡处都能保证超车视距要求,于安全最为有利,但事实上很难做到,也是不经济的,故对不同的公路按实际需求宜采用不同规定。
停车视距是最基本的要求,无论是单车道、双车道,有无分隔带,各级公路都是应保证的。对于快、慢车道行驶的多车道公路可不要求超车视距;有中央分隔带的公路不存在错车和会车问题;在路中央画线,严格实行分道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保证停车视距也亦足够。但是对于目前绝大数双车道公路尤其是油区道路均不划线,且有众多非机动车干扰,汽车多在路中间行驶,当发现对面有行驶汽车驶来时,方回到自己的车道上,若避让不及有时还需双双停下,所以对于二、三、四级公路及油区道路上,设计视距不应小于停车视距的二倍,对于对向行驶的双车道公路要求有一定比例的路段保证超车视距。
为了保障行车安全,视距的保障至关重要。因此,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进行大量的开挖和拆迁工作以确保驾驶员拥有足够的视线距离。然而,在低等级公路上,由于交通量相对较小,对于那些无法保证会车视距的路段,我们同样可以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来预防碰车事故的发生。例如,在路中心划线,明确指示车辆各行其道,或者设置单圆柱标志,如“靠右行”、“转弯鸣笛”等,以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这些措施不仅能够有效地提升道路安全性,还能在保障交通顺畅的同时,为驾驶员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行车指引。
城市道路平曲线路段的视距要求与公路基本相同,交叉口的视距由视距三角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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