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汽”工作室专解汽车消费纠纷

近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和汽”行业村居法官工作室法官的见证下,市民杨先生完成了一场特殊的“以旧换新”——用原价15万元的“问题车”,换购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新款轿车。
事情的起因要从杨先生买车说起。刚入职两年的他听从汽车行业朋友的建议,由其朋友代为向某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轿车,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
“销售说这是去年年底生产的新车。”付款时,杨先生特意反复核对车辆VIN码,确认无误后才签下合同。然而三个月后首次保养时,电脑系统里的维修记录让他如坠冰窟——车辆在提车前曾更换过转向机总成。
“我要求退车!你们涉嫌欺诈!”当天下午,杨先生手持打印的维修记录冲进朋友工作店铺,企业负责人却以出差为由避而不见。“我们只是做售前检测,换了原厂配件不算质量问题!”电话里,企业负责人回复称。投诉无果后,杨先生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建议下,来到了“和汽”行业村居法官工作室。
据了解,新罗区龙门镇是汽贸重镇、物流中心,有50余家汽车经销4S店,汽车消费交易量大、纠纷较为集中。新罗法院依托龙门法庭打造“和汽”行业村居法官工作室,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汽车销售行业商会等力量,形成“行规行约定分止争、三端发力助力解纷、专家意见赋能凝智”的“和汽”特色解纷模式,将司法服务嵌入产业链全链条。
“这案子涉及汽车专业术语,得请熟知汽车维修专业知识的行家来。”龙门人民法庭庭长、“和汽”行业村居法官工作室法官魏国才仔细查阅着《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在他的主导下,一场跨领域的“三方联席会”在案涉汽车销售企业的店铺内紧急召开——龙门法庭、龙门市场监管所及龙岩市汽车销售行业商会派出的行业专家三方代表围坐在店铺小型会议室里的长桌前,桌面放着厚厚一摞材料。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必须诚信经营,告知商品瑕疵!”魏国才向双方普法。
汽车行业商会专家一边翻开PDI检测规范手册,一边解释道:“转向助力器属于核心部件,更换必须书面告知消费者!”
市场监管人员则调出多起涉及未告知维修事项被处罚的案例……
面对铁证,企业负责人终于承认工作存在疏忽的事实。
“既要维护消费者权益,也要帮企业留住商誉。”经过3次闭门磋商,“和汽”调解团队逐步推进解决方案:首先,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存在欺诈嫌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其次,考虑到车辆仅使用3个月,引导双方达成“以旧换新”;最终,敲定“补偿3万元+赠送万元配置+折价2万元”的折中方案。
“作为村居法官,我们要做的是‘翻译官’,把冷冰冰的法律条文翻译成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把专业的行业术语转化为商家明白的规则。”魏国才说。据统计,自“和汽”行业村居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已累计化解汽车消费纠纷1600余件。(记者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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