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天津市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确保公众出行的安全与便捷,同时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天津市政府最近颁布了《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满足的条件,以及网约车的强制报废和退出运营的具体标准。值得注意的是,网约车与私家车一样,需遵守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此项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
60万公里强制报废,8年退出经营
根据《管理办法》,欲在天津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主,必须确保其车辆为7座及以下的乘用车,且无抵押登记,同时处于检验有效期内。车辆的使用性质必须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外,车辆还需满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时符合国家和本市最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且轴距不得小于2650毫米。若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车主必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不能有其他登记的网约车。
车辆必须配备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无线传输和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同时,禁止安装巡游出租汽车的运营设备,如顶灯和空车牌,且车辆外观颜色和标识不得与本市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相似。
当网约车的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将面临强制报废。若行驶里程未满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则需退出网约车运营。在此期间,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需遵守本市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关于网约车驾驶员的要求
从事网约车运营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此外,他们还需遵守本市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并确保其车辆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必须满足一系列严格条件。他们首先必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并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备至少3年的驾驶经验。此外,驾驶员不得有任何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的记录,不能有吸毒、饮酒后驾驶或暴力犯罪的记录,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均无记满12分的违规情况。他们的文化程度至少要达到初中水平,并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不得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驾驶员,才能通过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从业资格注册,从而合法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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